李晏
金朝官吏
李晏(1123年-1197年),字致美,自号游仙野人,泽州高平(今山西高平)人。中国金代官吏、文学家、诗人。
个人生平
李晏,公元(1123--1197)字致美,自号游仙野人,泽州高平人。生于金太宗天会元年,卒于章宗承安二年,年七十五岁。皇统二年(公元一一四二年)进士,除临汾丞。稍迁辽阳幕官。与世宗有藩邸之旧。入翰林为学士,高文大册,号称独步。明昌初(公元一一九o年)为礼部尚书
史籍记载
李晏,字致美,泽州高平人。性警敏,倜傥尚气。皇统六年,登经义进士第。调岳阳丞。再转辽阳府推官,历中牟令。会海陵方营汴京,运木于河,晏领之。晏以经三门之险,前后失败者众,乃驰白行台,以其木散投之水,使工取于下流,人皆便之。丁内艰,服除,召补尚书省令史。辞去,为卫州防御判官。世宗素识其才名,寻召为应奉翰林文字,特令诣阁谢,上顾谓左右曰:“李晏精神如旧。”慰劳甚悉。时方议郊礼,命摄太常博士,俄而真授。为高丽读册官,五迁秘书少监,兼尚书礼部郎中,除西京副留守。世宗谓侍臣曰:“翰林旧人少,新进士类不学,至于诏赦册命之文鲜有能者,可选外任有文章士为之。”左右举晏,上曰:“李晏朕所自识。”于是召为翰林直学士,兼太常少卿。以母老乞归养,授郑州防御使,未赴,母卒。起复为翰林直学士。
世宗御后阁,召晏读新进士所对策,至“县令阙员取之何道”,上曰:“朕夙夜思此,未知所出。”晏对曰:“臣伏念久矣,但无路不敢言。今幸待罪侍从,得承大问,愿竭所知。”上曰:“然则何如?”对曰:“国朝设科取士,始分南北两选,北选百人,南选百五十人,合二百五十人。词赋经义入仕之人既多,所以县令未尝阙员。其后南北通选,止设词赋一科,每举限取六七十人。入仕之人既少,县令阙员,盖由此也。”上以为然,诏后取人毋限以数。寻擢吏部侍郎,兼前职,谕旨曰:“卿性果敢,有激扬之意,故以授卿,宜加审慎,毋涉荒唐。”俄为中都路推排使,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御史中丞。
会朝士以病谒告,世宗意其诈,谓晏曰:“卿素刚正,今某诈病,以宰相亲故,畏而不纠欤?”晏跪对曰:“臣虽老,平生所恃者,诚与直尔。百官病告,监察当视。臣为中丞,官吏奸私则当言之。病而在告,此小事臣容有不知,其畏宰相何图焉。”既出,世宗目送之,曰:“晏年老,气犹未衰。”一日,御史台奏请增监察员,上曰:“采察内外官吏,固系监察。然尔等有所闻知,亦当弹劾。况纠正非违,台官职也,苟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顾谓晏曰:“豳王年少未练,朕以台事委卿,当一一用意。”
初,锦州龙宫寺,辽拨赐户民俾输税于寺,岁久皆以为奴,有欲诉者害之岛中。晏乃具奏:“在律,僧不杀生,况人命乎!辽以良民为二税户,此不道之甚也,今幸遇圣朝,乞尽释为良。”世宗纳其言,于是获免者六百余人。故同判大睦亲府事谋衍家有民质券,积其息不能偿,因没为奴,屡诉有司不能直,至是,投匦自言。事下御史台,晏检擿案状得其情,遂奏免之。寻为贺宋正旦国信副使。及世宗不豫,命宿禁中,一时诏册,皆晏为之。
章宗立,晏画十事以上。一曰风俗奢忄栗,宜定制度。二曰禁游手。三曰宜停铸钱。四曰免上户管库。五曰太平宜兴礼乐。六曰量轻租税。七曰减盐价。八曰免监官陪纳亏欠。九曰有司尚苟且,乞申明经久远图。十曰禁网差密,宜尚宽大。又奏“乞委待制党怀英、修撰张行简更直进读陈言文字,以广视听”。皆采纳之。以年老乞致仕,改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承旨。越二年,复申前请,授沁南军节度使,久之,致仕。上念其先朝旧人,复起为昭义军节度使。明昌六年,归老,得疾,诏除其子左司员外郎仲略为泽州刺史,以便侍养。承安二年卒,年七十五,谥曰文简。
参考资料
李晏.中国大百科全书.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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