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衡(1899~1985),原名木珍,又名载勋。广东梅县(今
梅江区城北白围村)人。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毕业。早年加入
粤军,任第二军军部
中尉军需,
直鲁联军第十三军
上尉副官,国民革命军第十三路军总部中校副官,兼山东海关监察署秘书长,山东招远县县长。1931年返粤,任国民革命军第一集团军第三军敌七师二十一团部上尉书记、少校参谋。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广东粤海师管区中校军需主任,第三十五集团军总部上校军需官,广东省军管区司令部上校总务科长。1939年出任广东省政府主席。1945年初任广东军事特派员公署第九路军少将指挥,同年冬退役,与人集资经营内河航运。1985年12月在广州病逝。
李秉衡,家贫,但勤奋好学。读私塾时,因无钱买书,乃日夜借书抄读,终以成绩优异,得学校连续4年免缴学费,并被推选参加全县会考,名列第二;后报考东山中学,800多考生中获第一名。1915年,在乡执教。1922~1927年,先后任蕉岭县财政科员、兴宁县财政督征员、粤军第二军中尉军需、直鲁联军第十三军上尉副官等职。1928年直鲁联军溃败后,军阀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任第十三路总指挥部任中校副官兼东海关监督署秘书长,代行监督职权,并曾兼任招远县县长。
1931年,李秉衡经友人推荐,任粤军第三军第七师二十一团上尉书记。该团先由练惕生任团长,1934年起为大埔人黄世途出任。他得到黄仕途器重,名义上是书记职务,实作参谋看待,常参与团部会议。1937年秋,日本帝国主义大举侵略中国,李秉衡在爱国热情激发下,凛然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为己任,力促团长黄世途联系友军,高举抗日大旗,率队北上抵抗日本侵略军。黄仕途在原驻地江西寻邬召集全团官兵宣布起义,通电反对内战,连夜向安远开拔。此后,参加了保卫南京等抗日战役。
1939年,李秉衡任粤海师管区中校军需主任。其时广州已沦陷,部队兵员所需之军需药品等物要从香港购入,李秉衡不时前往采办。由于工作出色,第三十五集团军总司令派他兼任上校参议职务。1940年广东省成立军管区,是年秋黄仕途调升军管区中将副司令,李秉衡随黄调任军区总务科上校科长,驻韶关西河坝。1945年初,出任广东军事特派员公署第九路军少将指挥。指挥部设在丰顺县留隍镇,其任务是策反汪伪军,组织民防军,配合正规部队抗击日本侵略者。在任少将指挥期间,曾亲自带队到揭阳、潮安等地组织策反工作,策动驻揭阳的汪伪军两个团反正,并组织了新编潮安、黄岗民军两个团和潮阳县国民兵团1个大队。
抗战胜利后,李秉衡感到已尽“执干戈以卫社稷”之绵力,加之年岁增长,遂于1945年冬申请退役,与广州航业商人集资经营广州至梧州内河航运生意,并与友人在顺德组办农场,种植水稻、香蕉、甘蔗和养鱼等。经营的航运业务于1952年后归并国营,他转营仓储业,担任南华仓副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三反”、“五反”以至“文化大革命”中,多次受到审查、冲击,但他仍以大局为重,热爱祖国,追求进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推倒了强加给他的种种不实之词。1979年受聘为第二届旅台客属联谊总会顾问。1983年被聘为世界客属第九次恳亲大会指导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