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节(648年-690年),本名李廉,字素节,陇西狄道(今甘肃省
秦安县)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宗
李治第四子,母为
萧淑妃。
永徽元年(650年,《
旧唐书·李素节传》误作永徽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李素节受封雍王,官拜雍州牧。
李素节年幼时,就能日诵古诗五百余言(《
新唐书》作一千言),师从于学士
徐齐聃。李素节机智敏捷,非常好学;对于学习刻苦努力,孜孜不倦,因此深得其父
唐高宗的宠爱。后来改任岐州刺史。
显庆二年(657年,一作显庆三年)二月十二日,改封郇王。
当初,在
武则天只是昭仪还没成为皇后的时候,就曾与李素节的母亲萧淑妃争宠,相互谮毁。武则天成为皇后之后,萧淑妃遭到武则天谮毁,幽禁侮辱而被杀。李素节受到武则天的嫉妒,时时向唐高宗进谗,调任
申州刺史。
乾封初年(666年),唐高宗下令说:“李素节既然有病,就不必入宫朝见。”其实李素节并没有病。李素节自己觉得长期不得朝见唐高宗,便撰写《忠孝论》来表明心中想法。李素节的王府仓曹参军
张柬之派人悄悄将《忠孝论》密封呈送唐高宗。武则天见到后,更加不高兴。
仪凤元年(676年)十月十二日,武则天诬告李素节贪赃受贿,将他降封为鄱阳郡王,削减其三分之二的食邑,在
袁州安置。
永隆元年(680年,《新唐书》作仪凤三年,即678年;《
资治通鉴》则作
开耀元年,即681年)二月,武则天上表请求赦免李素节之罪,改任岳州刺史,但仍不许朝见唐高宗。
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去世,李素节的弟弟、武则天之子唐中宗
李显继位,武则天则为
皇太后,临朝听政。
天授元年(690年)七月,武则天的侄子
武承嗣指使
周兴罗织罪名误告李素节与其兄泽王
李上金谋反,武则天下诏勒令二人进京。李素节从舒州出发时,听见有人因遇丧事而痛哭,便对身边的人感叹说:“病死哪里可以得到,还哭什么呢!”七月十三日,李素节行至京都南面的龙门驿,被缢杀而死,时年四十三岁,武则天下令以庶人礼节安葬李素节。李素节的儿子李瑛等九人同遭诛杀,唯独四子李琳、李瓘、李璆、李钦古尚属年幼,才得以幸免于难,长期囚禁在雷州。唐中宗
李显即位后,追封李素节为许王,追赠
开府仪同三司、许州刺史,以礼改葬,陪葬于
乾陵。
刘昫等《
旧唐书》:“前代以嬖妇孽子破国亡家者多矣,然未如大帝、孝和之甚也。高宗八子,二王早世,为武后所毙者四人,章怀以母子之爱,颖悟之贤,犹不免于虎口。况燕、泽、素节异腹之胤乎!覆载胡心,产兹鸩毒,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