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聘,字萃起,号伊庵,河南
长垣人。
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康熙十五年(1676年)进士,先后在江西宁都、海南陵水等地任职。其中,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任
陵水知县,在任期间,缓和黎汉民族关系,打击、招降海寇以稳定地方治安,重视文化教育,兴建龙王庙等,在当地颇有政绩,离任时“邑民欲为立生祠”。享年七十六岁,著有《伊庵诗集》传世。
十五岁,补博士弟子,为学使熊伯龙赏识,旋食廪饩(即官府优秀学生官府供粮食)。康熙壬子(1672年)领乡荐(即官府报送越一级进京应试)。丙辰(1672年)中进士。任江西宁都知县。宁都为林谷之地。佃客李矮踞深山野谷,聚众抗拒官租,积十余年不服管理。李聘到任后,单骑进山,开诚抚谕。李矮等为之感泣,输租如故,其地遂平。江西督抚写奏疏上报嘉奖李聘。李聘又报请上级革除多项苛捐杂税,以减轻百姓负担,同时经常下乡劝农、讲学、赋诗、论文,循循教育,以儒术易风俗。郡守忌其能,栽赃陷害,上级不察将其解任,不久真相大白,罢去郡守,复李聘官。转任海南陵水知县。
海南陵水三面环海,多瘴气。辖黎峒(黎族)三十余所。黎族人与汉人不和,李聘亲临其穴,杀牛宰羊以犒赏,同时申明法令,自此黎汉二族相悦,再不为患。康熙三十八年,海贼陈老大等船三只突泊陵水港。知县李聘会同城守把总刘茂断其樵没,多设疑兵。贼计穷。遣人招谕,降其众九十七人,题请安插。庚辰(1700年),海南雷琼道因采伐花梨木事激起群黎之变,相连百十余峒,唯陵水县黎民不因其乱。提督向上奏报,其他县令俱皆逮问,唯李聘独得叙功。
乾隆《陵水县志·卷八·五》记载:康熙三十八年,海贼陈老大等船三只突泊陵水港。知县李聘会同城守把总刘茂断其樵没,多设疑兵。贼计穷。遣人招谕,降其众九十七人,题请安插。
嘉庆《长垣县志·卷十三·四十三至四十四》记载:李聘,字萃起,号伊庵,长垣人,明开封知府犹龙孙...官补广东陵水知县,邑三面环海,多瘴毒,辖黎洞三十余所,乃亲履其穴,椎牛以犒,申明法令,自是黎与民相悦,弗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