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事件
社会热点事件
杨丽娟,女,甘肃省兰州市人,从1994年开始痴迷刘德华,看遍了刘德华所有的影片,唱遍了刘德华所有的歌曲,而且还日日夜夜背诵华仔影迷和歌迷组织的《华仔颂》。此后辍学开始疯狂追星。杨丽娟的父母劝阻无效后,筹资供女儿多次赴港及赴京。此次,杨丽娟一家三口借了1.1万元,于2007年3月19日来到香港。
基本介绍
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观塘华仔天地”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杨丽娟参加了刘德华参与的一场聚会,得以同偶像合影留念。当夜他们在一个24小时营业的快餐店内落脚。2007年3月26日凌晨,杨丽娟和母亲一觉醒来后发现父亲杨勤冀不见了,只留下一封遗书。随后香港警方在尖沙咀附近海域打捞到杨勤冀的尸体。
杨勤冀在遗书中称,女儿参加歌迷聚会见到了偶像,但刘德华对女儿“和许多人一样”,没有与她单独会面及给予签名,“这不公平”。杨勤冀的遗愿是:“你应该见杨丽娟,为她签个名,救救她,除了你,她已隔绝了这个世界,只有你,才是她心灵的呼唤。”
有关死者的后事料理工作交给香港有关行政部门负责,杨家母女事后仍身处香港。杨丽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不停地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办,我脑袋都是空的。”对于事件引起外界广泛的关注,杨丽娟只是说:“我要做的就是完成父亲的遗愿,要刘德华再见我一次,否则父亲的死就没有意义。”
事件回顾
1994年杨丽娟突然梦到刘德华,命运从此改变。
1995年迷恋刘德华已理智尽失,不上学、不工作、不交朋友。
1997年杨丽娟在父母的支持下,花了9900元参加了一个香港旅游团,却未能看见刘德华。
2003年父母为满足女儿追星的心愿,连家里的房子都卖掉,一家人搬到了每月花400元租来的房子中。
2004年杨丽娟得知刘德华在甘肃拍《天下无贼》后,每天从早至晚都站在自家的8层楼顶,但仍未见偶像。
2005年得知华仔住所,与父亲再次赴港,失望而回。
2006年3月父亲卖肾筹措资金帮女儿赴港追星。
2007年3月25日第三次赴港的杨丽娟终于可以与偶像近距离接触,还被安排上台跟刘德华谈话及拍照。
2007年3月26日老父跳海自杀,留遗书大骂刘德华。
2007年3月27日杨丽娟埋怨刘德华 痛哭失声连呼后悔
2007年3月28日杨丽娟母女返回内地。
索赔30万
曾经因疯狂追星而家破人亡的刘德华粉丝杨丽娟,日前将《南方周末》告上法院,称该报于2007年4月12日所发表的《你不会懂得我伤悲》一文严重侵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权,要求《南方周末》恢复其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同时索赔30万元。该案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杨丽娟表示对申诉充满信心。
杨母还向记者透露,接下来要起诉刘德华,因为刘德华对媒体所发表的对杨丽娟“不孝”的评价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刘“在同等范围内赔偿名誉权”。
二次开庭
被称为“杨丽娟维权第一案”的杨丽娟诉南方某报名誉侵权一案,2008年5月9日在广州越秀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因涉及隐私,该案选择不公开审理。据了解,该案已经完成质证和辩论阶段,双方未调解成功,法院将择期做出公开宣判
据了解,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还在博客上写了一封给给刘德华的律师函,希望刘德华给杨丽娟道歉,并怀着诚意给她100万元的经济赔偿。
首谈追星
2014年,杨丽娟做客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节目,以亲身经历说法,劝节目当事人不要疯狂迷恋刘德华,直言刘德华不值得你浪费青春。自2007年的事件以后,杨丽娟拒绝了一切媒体的采访,回到兰州开始了在慈善机构做义工的生活。她说,七年里反思了很久,造成当时的悲剧自己的固执任性有很大的责任,但是媒体的推波助澜让事情更加恶化。她回忆道:“曾经是想借助媒体的力量帮助自己实现心愿,也的确有媒体答应要带我见刘德华,但是后来却安排了一个模仿刘德华的人来到我家,让我的家人很生气,太不尊重人了。”
杨丽娟回应称:“当时这只是自己一个小小的心愿而已,并不是像大家炒作的,最后是媒体将整个事情推进到一个不可挽回的地步。”
最新修订时间:2023-02-09 19:18
目录
概述
基本介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