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辰(1914年3月-1997年6月28日),男,辽宁法库人,1936年2月参加革命,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1932年夏,杨易辰考入天津
河北省立法商学院,1934年毕业后考入北平
中国大学法律系。
1935年,杨易辰参加了著名的“
一二九”学生运动。在
示威游行中,杨易辰奋不顾身救出了2名被警察打倒在地的女同学。
1936年,杨易辰参加了中共领导下的“
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7月组织并参加北平学生移动剧团,南下宣传抗日救亡。
1939年9月,杨离开延安,在中共冀南区第三地委宣传部任编审科长兼
肥乡县委书记,主编地区党刊《平原》。
1940年,任冀南区第三地委宣传部长。
抗日战争胜利后,杨易辰先后担任铁岭中心县委书记、辽吉省第一地委书记、
辽北省第二地委书记。
1948年后,历任辽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辽西人民政府副主席、辽西省委副书记辽西省人民政府主席、辽西省委书记。
1953年1月,杨易辰任中共辽西省委书记。在任期内,他积极带领和组织人民群众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开展新区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大力支援全国解放战争,组织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和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运动,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做出了贡献。
1954年初,杨易辰被无端诬陷为高饶反党集团“五虎上将”的“外围”干部,遭批判达3个月之久。
1954年8月后,调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5年11月,任黑龙江省副省长。1955年4月-1957年2月,兼黑龙江省计委主任。
1956年7月-1967年1月,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主管财经工作。杨易辰虽遭受了错误批判和不公正待遇,但不退缩、不动摇,不改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的初衷。他积极工作,把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放在第一位。坚持
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推动工作不断前进。杨易辰始终以国家大局为重,提出要发扬“顾全大局、分担困难、发挥优势、多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受到中共中央和周恩来总理的赞扬。
1959年8月,兼省政协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期间,杨易辰受到残酷迫害,仍坚持真理,不屈不挠,同“
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坚定立场和高尚情操。
在
周恩来总理的直接关怀下,1972年5月,任黑龙江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1973年4月,任黑龙江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杨易辰顶住压力,排除干扰,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抓工作、抓生产,尽量减少“文化大革命”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的损失。
1977年12月至1983年4月,杨易辰先后任黑龙江省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政协省委主席、省军区第一政委、省顾问委员会主任。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杨易辰坚决拥护关于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在解放思想、拨乱反正中始终站在斗争的前列。
1978年6月,杨易辰以“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在全国率先响亮地提出“文化大革命”前的省委是红的而不是黑的。8月,杨易辰在《
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拨乱反正必须解放思想》的文章,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杨易辰主持黑龙江省委工作期间,坚决贯彻执行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要求全省快转、转好,全力以赴地抓经济建设,充分发挥黑龙江的经济优势,大力推进
农业机械化、粮食生产和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杨易辰坚持改革开放,重视和支持工业、商贸企业扩权改革。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强调抓基层打基础,抓典型促工作。领导和组织了全省平反冤假错案、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既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又满腔热情地培养、选拔和支持优秀中青年干部到重要岗位上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1979年12月,任黑龙江省委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
1983年2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顾问委员会主任。
1983年4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1983年6月-1988年3月,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83年6月,在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领导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检察工作期间,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路线,坚决执行党中央的指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他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
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权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他高度重视
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培养和造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直不阿、秉公执法的人民
检察官队伍。在担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5年间,杨易辰不顾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先后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直接指导、检察在全国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为开展检察工作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检察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7年6月28日,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
人民检察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杨易辰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人物故事
学生时代
杨易辰同志从学生时代起就积极投身革命运动,为了人民解放和新中国成立不怕牺牲、英勇奋斗。青少年时期,面对处于灾难深重中的国家和民族,他立下了以实现人民解放、振兴中华为己任的远大志向。1936年,他在北平
中国大学读书时,先后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和中国共产党,积极参加“
一二·九”学生运动,多次组织领导学生开展抗日救亡游行示威活动。抗日战争爆发后,他辗转到达延安,接受
马列主义教育后奔赴冀南抗日前线,率领根据地军民反“扫荡”、斗汉奸、搞生产,不仅巩固了原有根据地,而且开辟了新的根据地。抗日战争胜利后,他率地方干部团赴东北工作,抓紧建立人民政权和人民武装,打击敌伪残余势力,开展
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积极组织
辽沈战役支前、后勤工作,有力支持了东北境内的解放战争。
主政地方
杨易辰同志长期担任地方重要领导职务,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北部边疆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东北解放后,他先后被任命为
辽西省省委常委、
省政府主席和
省委书记,组织群众努力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开展新区土地改革和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1954年8月,东北区划调整后,他调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书记处书记,主管财贸工作,坚持把发展地方经济、改善群众生活放在第一位,组织对粮、煤、木、油等“原”字号产品实行深加工,号召各级领导干部争当“蚕鱼分子”,推动了农林牧副渔各业快速发展。
文革期间
“
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受到残酷迫害,被下放
劳动改造。1972年5月,在
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他重新恢复工作,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抓工作、抓生产,弥补动乱造成的损失。“文化大革命”后,他担任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等重要职务,带头解放思想、拨乱反正,领导和组织了全省平反冤假错案、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动调整区域经济布局,大力推进
农业机械化,重视和支持工业、商贸企业扩权改革,狠抓科技教育事业,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强调抓基层、打基础,抓典型、促工作,各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他在黑龙江工作30年,尽心竭力造福人民群众、巩固祖国
边防,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
最高检察长
杨易辰同志在共和国第四任最高检察长岗位上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为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3年4月,他调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同年6月被选举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他领导刚刚恢复重建不久的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了人民检察事业发展。他带领检察机关积极投入“
严打”斗争,既强调与其他
政法机关密切配合,又注重从检察环节防止和减少错捕、错诉案件,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针对改革开放后经济领域犯罪日益严重的现象,他提出在绝不放松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推动各级检察机关成立举报中心,集中力量加大查办力度,有力维护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他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认真处理公民的控告、申诉,纠正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3.1万件,切实保护了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包括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
法律监督功能完备、富有效力、与整个社会主义
法治建设相协调的
检察制度。他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
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大力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着力打造一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检察队伍,为
检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担任职务
中共十一届、十二届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四、五、六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8年4月,当选为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