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青玖,男,汉族,1969年4月生,河南许昌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履历
1986.09—1990.07
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0.07—1990.09 毕业待分配
1990.09—1997.03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
1997.03—2001.07 河南省漯河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7.09--2001.06郑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01--2001.07挂职任漯河市源汇区干河陈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07—2002.09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后谢乡党委书记
2002.09—2007.04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 2005.09--2005.11河南省第3期县处级政法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7.04—2009.11 河南省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2009.11—2010.06 河南省漯河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2010.06—2012.04 河南省舞阳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01)
2012.04—2012.09 河南省舞阳县委书记、县长(2012.07免)
2012.09—2016.02 河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2010.09--2015.0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侦查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6.02—2018.09 河南省焦作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8.09—2021.06 河南省濮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 2019.03--2019.07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第4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21.06—2023.01 河南省濮阳市委书记
2023.01—2023.03 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濮阳市委书记
2023.03—2023.05 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23.05—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兼)。
担任职务
中共二十大代表,河南省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2023.05终止)。
职务任免
2024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舟山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补选杨青玖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杨青玖的代表资格有效。
工作分工
主持省公安厅工作,联系省信访局、省民宗委、省国家安全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浙江边检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