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涉及
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对侵犯职工
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
工会法》和《
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落实情况;协同区、县(市)党委和市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协商、推荐和管理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抓好市总工会机关、产业工会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7、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以
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事务)公开、职工董(监)事、职工持股会、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参与企业
劳动争议的仲裁工作,为职工提供
法律服务。
8、承担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每年全市“春风行动”整体活动方案;负责筹集帮扶救助资金;负责春风行动日常事务和对外宣传工作;协调区、县(市)慈善捐款的统一使用管理;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制定帮扶救助政策和落实帮扶救助工作;指导各区、县(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开展工作。
9、承担杭州市总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市总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培育等工作,并对区、县(市)、市属局(公司)、产业工会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