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美为明朝历史人物,生于明建文三年(1401年),卒于1469年,名谬,别号守庵,
闽县林浦乡(今福州市仓山区
城门镇林浦村)人。
永乐十九年(1421年)
进士,因内外艰,至宣德年间才授上犹(今江西
上犹)
知县。元美治县一是减免赋税;二是创办学堂,并亲自讲学;三是收抚盗寇,恩威并济。于是社会平定,人民安居乐业。
正统年间(1436年―1449年),元美升
海宁(今浙江
杭州)
知州。原州衙武弁经常横行霸道,为害人民,元美严以法律裁治,同时还惩治了两个用妖术惑众的“游方和尚”,百姓称庆。此外,海宁旱蝗成灾,元美开仓赈济,又免其赋税,并亲身到田里去,鼓励百姓耕种救灾。百姓大为感恩,到去任之日,父老遮道相留。
天顺元年(1457年),元美为
抚州(今江西
临川)
知府。抚州人风不正,多有讼诉斗殴之争。元美在任,一方面力行教化,一方面及时处理争讼,不久大治,郡人称赞元美为“金井水、玉壶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