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枝春(1699~1762年)字继仁,号青圃,福建
闽县林浦乡(今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村)人。清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生。
枝春少孤,穷而奋。
雍正元年(1723年)中
举人。雍正八年考取
中书。乾隆二年(1737年)以进士第二名及第(
榜眼),授
翰林院编修。乾隆三年(1738年)充顺天乡试
同考官,又充“一统志馆纂修”。乾隆六年(1741年)为顺天
乡试同考官和充武英殿
纂修,校勘经史局,擢翰林院
侍讲,冬,提督河南
学政,改祠堂办义学,奖掖贫苦学子入读。乾隆七年(1742年)擢右
春坊右庶子、翰林院
侍讲学士,次年改
通政司右通政。乾隆十三年(1748年),承旨作《玉瓮歌》,勒石于
承光殿壁。是年冬,出为江西学政,第二年转为左通政。乾隆十五年(1750年)裁减冗缺,改为副使。乾隆十七年(1752年)乞假归里,在福州
鳌峰书院主讲8年,教人以严,每逢十五日,皆召集学生列坐鉴亭,示以“立品持躬之要”;又创舍溶贡院,作《禁巫鬼议》,反对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