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路
建筑学术语
林荫路,又称林荫散步路,是指与道路平行而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带中的人行步道。有的布置在道路断面的中间,有的在路的一侧,或布置在滨水道路临水的一侧。
简述
林荫路,一般指的是与道路平行而且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带中的人行步道,有的布置在道路断面的中间,有的在路的一侧,或布置在滨水道路临水的一侧。也有的把道路上栽种高大乔木成长起来,树冠相连构成荫棚后称为林荫大道,这种林荫大道树木生长要有相当长的时间,而且主要是供车辆做为通道。
林荫路的平面布置要根据道路的功能与林荫路的用地宽度,以及林荫路所在的地区、环境协调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林荫步道可以布置成单道式或复道式。步道宽度可为3~5m,双道则为2×(3~5)m。以休息为主的林荫路,其道路与休息场地占总面积30~40%,而以活动为主的林荫路,道路与场地占总面积60~70%,其余为绿化面积。在林荫路的进口处可以布置小的广场并可设置雕塑或喷泉,进出口的位置可与人行楼道线相配合,分段长约75~100m。
林荫步道周围可设置座椅、水池、亭廊等小型建筑。绿带周围还可修建花墙,栏杆等,绿带植物要注意街头的种植条件,与街道绿化要有密切联系,但种植方式也不同于街道的绿带,可以有2~3种基础树种,再辅助以其它装饰和点缀植物,既要多样也要统一,使其具有街道绿化与公园绿地的二重性。
功能
林荫路在改善城市小气候、保护环境卫生、消除城市道路上的噪音、废气污染以及合理组织交通、美化街景等方面均有重要作用。
林荫路是城市步行道路系统的一部分。而林荫路做为街头绿地,又可做为城市绿化系统的一部分,以弥补城市绿地分布的不足,并做为行人或当地居民短时间休息的场所,因此除了设置步道以外,对绿化布置,休息设施,小品等均有一定要求。国外普遍重视林荫道的建设。国内有结合滨水道路修建的林荫路,如上海外滩中山东一路的林荫步道,青岛莱阳路、杭州湖滨路等。还有结合所在地区特点修建的,如北京长安街附近的正义路,哈尔滨道里十三道街,上海肇家滨林荫路等。
布置形式
林荫路一般布置在有宽阔用地的城市干道上或滨河地带。
将林荫路布置在街道的中部,对于交通繁忙的干道,一般来讲不太适宜。其优点是能使两侧居民方便进入,并有利于分隔道路上的对向车流。但是,由于进出行人需要穿越机动车道,不够安全。因此。它仅适于以步行为主,机动车流量的街道。
将林荫路分设在街道两侧,即位于车行道、人行道之间,对环境保护、行人进出安全、方便均较有利。但由于占用地过大,在一般小城市中并不适合。
比较常见、合适的布置方式是将林荫路设胃在街道的一侧,或滨江河、湖泊的一边,以代替通常的人行道(,它的优点是不仅有利于消音、防尘、减少公害,而且能充分利用自然地形环境,为人民提供优美、宁静、开阔的休憩游览地带。
设计要点
林荫路本身总宽度一般为8~40米,通常采用8~20米。最小宽度仅8米的林荫路,称为简单式林荫路,在其外围多用单行乔木和灌木丛植篱与街道有所分隔,其中部可设置宽为3米以上的步道,道旁设坐椅供行人漫步、休息用。宽度达20米及以上的林荫路,则可设两条及以上的步道,在步道之间绿地上,可布置草地、花畦、灌木丛以及喷泉、画廊等。这类林荫路的临街道车行道一侧,多以单行乔木与较高绿篱(或双行乔木密植)严密分隔,而临水一面则应布置较稀疏,以利欣赏自然景色。对林荫路的进出口,可结合地形布置成小广场,其分段长度以75~100米为宜,并尽可能与干道上的人行横道线相协调。
当用地宽度达40米以上时,则可规划成花园式林荫路。这种林荫路的特点是艺术性要求较高,各种游憩、观赏设施较为完备,通常除游步道外。还可安排花坛、草地,喷泉、雕塑、小型广场以及供行人、儿童、老年人休息、游玩的场所、建筑小品水榭、画廊、体型轻巧的照相馆、小卖部等)。
林荫路的植物配备比例,要根据不同地理纬度合理考虑需要遮阳蔽荫面积大小。在南方城市以遮阳为主,在北方城市尚应兼顾冬季取得良好日照的要求。一般可参考下述数据来分析选定:游步道和场地占林荫路总面积的25~35%;乔木占30%左右;灌木占20~25%;草地占10~20%;花卉占2~5%。树种上,在南方城市常绿树宜达40~50%;北方城市则可为30%左右:对落叶乔、灌木,南方占50~60%,北方则可达70%左右。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5 06:27
目录
概述
简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