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指用枪
处决,是对死刑犯执行
死刑。枪毙刑法的出现是在
枪支的出现以后才
出现的,如发生重大犯罪,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枪毙。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只有在毒液注射被列为违宪的时候才能采用
枪决)
马克西米连一世(1832年-1867年):法国1862年入侵墨西哥时所立的傀儡皇帝,法军撤退后,被墨西哥总统
胡亚雷斯率领的共和军擒获,经审判后被
枪决。
邓演达(1895年-1931年):中国国民党左派领袖,被
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陈进兴(1958年1月1日-1999年10月6日):台湾知名罪犯,涉及
白晓燕案及其他多起重大案件。1999年被枪决。
玛塔·哈里(1876–1917):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法国女演员和间谍,以帮助德国从事间谍活动罪名,被法国政府枪毙。
墨索里尼(1883–1945): 二战时任意大利首相,法西斯主义的开山鼻祖,被意大利抵抗运动的共产党游击队枪毙。
本间雅晴(1887–1946):日本陆军中将。曾任台湾军司令,后任菲律宾派遣军司令,被盟军军事法庭认为要为
巴丹死亡行军负责。原判
绞刑,后改枪决。
贝利亚(1899–1953):苏联内务部部长,
大清洗运动的主要执行者,在苏联国家领导人的权力斗争中失败,被处决。
齐奥赛斯库(1918–1989):罗马尼亚国家领导人。1989年
东欧剧变,他被罗马尼亚反对派逮捕,被控贪污、屠杀等罪名,与妻子一同被
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