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永柏
四川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副院长
柴永柏,男,汉族,1956年8月10日出生,四川省南部县人,户籍所在地成都市锦江区,大学文化,艺术学理论硕士生导师。曾任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人物履历
2000年1月,柴永柏调入四川音乐学院,任副院长,职称为讲师,分管学校的基建工作。
2005年,晋升为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
人物事件
立案侦查
柴永柏作风专横,在学院招生、新校区建设、用人及生活作风等方面,不断被反映存在问题。比如,柴因调入多位亲戚进入四川音乐学院任职,学院因此被部分教职员工戏称为“柴家大院”。
对于柴永柏的举报,数年来源源不绝,有通过组织渠道进行举报,有在网络公开举报的。在柴永柏任上,四川省审计厅至少两次将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给四川省纪委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5年7月3日,被四川省纪检机构带走调查。听说柴被调查,有部分川音教职工为此事喝酒庆祝。
2015年7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四川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柴永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决定逮捕
2015年9月11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四川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柴永柏决定逮捕。
审查起诉
2015年10月19日,四川音乐学院原党委书记柴永柏受贿一案,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一审宣判
2017年8月24日,柴永柏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柴永柏提出了上诉。该案正在二审中。
当柴永柏站上审判台时,柴永柏仍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认为自己最多算是违纪,应当由纪检部门对自己查处而非司法机关对自己处理。
柴永柏出生在四川省南部县的一个贫困农村家庭,这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是家中六个姊妹中唯一上过大学的人,他通过努力学习,考入川北医学院,后来留校、到省教育厅工作,又回到川北医学院任副院长,后来又调入四川音乐学院担任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后来又直接升迁为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在同事们的眼中,柴永柏是一个作风霸道而强硬的领导,在班子中大搞一言堂,但“无欲则刚”这句话在他身上完全不适用。在他担任主管基建的副院长期间,很多希望在四川音乐学院做工程的老板深知其贪财的嗜好,柴永柏在这些老板面前丝毫不掩饰自己对金钱的渴望,他利用职务之便,推荐特定的公司参与投标并主动表达倾向性意见、给下属打招呼帮助他人中标四川音乐学院的项目,并且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当老板给予的钱财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时,便使用种种手段阻挠老板从四川音乐学院继续获取利益,同时还提醒老板要懂规矩。
柴永柏色欲熏天,有多名在高校工作的情妇,甚至在商人老板面前也丝毫不掩饰自己有多个情妇的事实,并且让自己的情妇以借为名从商人老板处索要财物,甚至在外出开会期间还安排老板把情妇接到自己房间。色欲贪欲往往交织在一起,其受贿犯罪的数额中,有高达130余万元的贿赂是由其情妇收取的。
柴永柏在担任四川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后在行使权力上更加肆无忌惮,无论是党务还是学院行政事务,都是他说了算,如果有人提出反对,他就直接厉声反驳,甚至直接开骂。这种工作作风严重破坏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也给其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以权谋色创造了条件。其多笔受贿事实都是关于其在工程承包、款项拨付、费用减免、学生入学、就业、人事任用等等方面,可以说涵盖了其大部分的用权范围。柴永柏的身体力行也带坏了家风,其女儿也依靠柴永柏的权力帮助他人到四川音乐学院工作提供帮助并收取贿赂,走上了犯罪道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5年9月11日,柴永柏因涉嫌受贿罪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2016年2月2日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柴永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四川音乐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多人贿赂的款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0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柴永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4 21:34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