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报告紧跟1992年英国发布的《
卡德伯利报告》,进一步全面探讨了董事的薪酬激励问题,并建议通过由
英国工业联合会(CBI)设立薪酬委员会、董事薪酬“完全披露”和绩效薪酬原则,控制董事薪酬可能带来的风险。
《格林伯利报告》与1992年的《
卡德伯利报告》与1998年的《汉姆伯尔报告》共同组成了英国的
独立董事制度。其中,《格林伯利报告》建议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完全由独立的
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制定执行董事的薪酬,并且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确保执行董事不能直接决定他们自己的薪酬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