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出鉴定档案原则和标准、研究、审查有关档案的保管价值、
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档案文件的销毁。
负责局(馆)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局(馆)的
公文处理、会计组织、保密统计、情况综合、
宣传报道、
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女工、计生工作;负责局(馆)财务和行政
后勤工作。
研究制订全市档案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档案工作的
政策性文件和
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宣传、贯彻
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党政机关、群团机关、
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各类档案馆(室)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技术指导。负责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市档案人员的专业教育、
短期培训;负责全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局机关职工的
思想教育工作和干部、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纪检、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
老干部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事务。
负责社会上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的征集、捐赠、寄存、托管工作;组织馆藏各门类档案、资料的编研和全市
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公布和交流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负责接收分管范围内的档案;负责编制全市档案
保护技术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档案
科研课题的研究与公关,组织
科技咨询和科技交流;参与对
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全市
档案目录微机中心;负责对馆藏
档案价值的鉴定工作;负责
开放档案的审定;负责提供档案查阅利用及反馈工作;负责对馆藏破损档案资料的修复工作;负责微机复印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