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的
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梁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梁山概况
梁山县位于
山东省西南部,地处山东、河南两省和
济宁、
泰安、
菏泽、
濮阳四市交界处;东邻汶上,西毗郓城,南连嘉祥,北接东平,西北与
河南省台前县隔黄河相望。
地理位置为
北纬35°36′~35°58′、东经115°51′~116°21′之间;县境南北最长41公里,东西最长45公里,总面积965平方公里。
梁山于1949年置县,行政区划历经多次调整,初属
平原省菏泽专区,1952年随菏泽专区划归山东省,1958年改属济宁专区,1959年复属菏泽专区,1990年划归
济宁市。
行政区划
梁山县位于鲁西南,处于山东省的泰安、济宁、菏泽和河南省的濮阳四地市交界处。
梁山建县于1949年8月,下辖2个街道:梁山街道、水泊街道;10个镇:拳铺镇、小路口镇、韩岗镇、杨营镇、韩垓镇、馆驿镇、小安山镇、寿张集镇、黑虎庙镇、马营镇;2个乡:赵固堆乡、大路口乡;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风景名胜区;672个行政村;地域面积964平方千米。
政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梁山县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领导
县长
副县长
政府部门
梁山县医疗保障局
梁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梁山县行政审批局
梁山县商务局
梁山县应急管理局
梁山县财政局
梁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梁山县生态环境局
梁山县民政局
梁山县农业农村局
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梁山县水务局
梁山县公安局
梁山县司法局
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山县教育体育局
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梁山县城市管理局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梁山县审计局
梁山县妇女联合会
梁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梁山县卫生健康局
梁山县气象局
梁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梁山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