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蒨,字梦符,其先
襄阳人。曾祖讳处厚,以高赀雄乡里,好义致客,贤士大夫多宾友之。祖讳湛(梁湛),
并州录事参军。考讳锡,巴州军事推官,赠职方郎中;妣沈氏,
仙源县太君。
天圣五年(1027)梁蒨及第进士起为
博州军事推官。守贪政不善,公告以理,又告以福祸,皆不用,后守果败。再调鼎州团练推官。江上夜覆舟,提家人投舍民家,明日,主人出百金为公装,卒不取。至自裂衫裹赤儿怀去,缘牒旁州还。偶重狱将决,覆之有疑,亟白州为上其状,得不死。与
司理参军雍规考同满,皆缺一为荐者,使者荐公。公曰:“规同年进士,而其母老,愿先规。”以故复为
武胜军节度推官。秩满,改著作佐郎,知河南府长水县。取豪猾一人抵法,邑大安治。
庆历中,
契丹每入边,以选通判雍州事,守者欲大新城橹,赋之民,公曰:“乃先扰吾人乎?”持不可。未几,契丹泛使至,用故事,以通判护其行,素狂嫚难肃,以公体制严重,皆帖帖进止,无辄敢哗。已而徐示以恩,因尽得敌所以遣使指,飞奏之。接伴者既交使,是夕其众遂大肆,从有司需索百端,郡邑困之。皆服公,以为不可及。敌使入朝,进其国书,
宋仁宗顾宰相曰:“一如梁某言。”使愕,并闭所欲言不敢发。徐曰“小臣妄刺臣国事。”於是言者以雄州用通判非是。而接伴使后不戢敌,恚公形已,亦曰不当先入其私所问。朝廷规安其心,乃徙其守沧州,公德州,改秘书丞。
居数月,通判
大名府。程文简公琳方居尹,与转运使张公昷之以气权相睨不安,以公张所辟,疑阴为其用。公以诚心事二人,无所左右,循事议理,是非必尽,久之通其所阂,二人卒相欢,以公为长者。骑士缺马,久或匿名以书告反状,文简惊莫能如何。公曰:“是不足虑,小人意在马尔。”退如平时,稍因事籍马尽补之,果无事。
用安抚使、转运使荐,知深州。迁
太常博士,知杂事。御史言公才堪御史。上曰:“是尝接萧阶者,吾知之矣。”阶,前日契丹使者,即召为
监察御史,中外以为得人。俄出使制狱,以疾力请补外,知磁州。
是时兵临
贝州,调发声援,每先期会,优诏褒之。前此在大名,转运使以冀州妖人李生狱属公,李生既前死,独刑其余有差,号称详平。至是李氏怒怨,生父覃妄言生不死,有中人故仇转运使,颇居中讧其事,遂付御史狱,钩按虽力,卒不能变。然皆以吏议挂之,宰相书特旨夺官,同列奏留,以为太常,中丞、
翰林亦更为论辨,犹贬秩秘书丞,监衡州税。未赴,改唐州,顷之复为博士,通判汝州,移襄州。
皇佑祀明堂,恩拜尚书
屯田员外郎,复以
殿中侍御史召。时议开六塔,以行大河。公言骚民逆水,非徒无益,且有后患。卒如公言。奏罢
张尧佐宣徽等使。唐质肃公介以言事贬岭南,随以中使。公言:“陛下爱介,故遣护之,不幸介以疾死,天下后世能无以杀疑乎?”上曰:“诚不思此。”亟为还中使。改三司度支判官,又判开拆司,出为京东转运使。前时类进羡赢蒙迁,以故东方财屈。公言:“民困敝不可浚,愿戒诸路毋得进羡财,凡三司横有取,辄还其檄。”因蝗灾,请以米募人凿取其种地中,对以斗斛,其孽既易殄,而方冬春艰食,又可以补民。其后遂著为令:州郡所馈,一切不取。转侍御史,还台。请裁任子令,谓当自宰相始。俄乞解言责,改刑部员外郎、直史馆、知襄州,赐三品服,徙邢州,转兵部。嘉佑四年(1059)五月十三日,以疾卒州之正寝,享年七十。谥“忠肃”。著有《梁公忠肃集》。
夫人刘氏,鲁人,封寿安县君。勤俭仁爱,治家有礼法,与公同寒苦,至进显,无愠喜色,后公二年(1061)十二月一日年六十六以终。六男子:梁焘殿中丞,集贤校理;余早世。五女子:适配 巩堂、张景真、范遵道、
张伯卿、席延年。孙男女若干。初,公爱郓,将徙居之。於是焘卜
熙宁十年(1077)举公夫人之丧,以八月某日葬於须城县某乡之原。撰《兵部员外郎直史馆梁公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