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府,中国古代行政区划名。梧州市自建制以来,历汉、三国、魏晋南北朝,达700多年,一直为郡、县治所。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始皇统一岭南后,置桂林、象、南海3郡,梧州属桂林郡(一说南海郡)南海郡辖境是东南濒南海,西到今广西贺州,北连南岭,包括今粤东、粤北、粤中和粤西的一部分,辖番禺、龙川、博罗、四会4个县(据《汉书》记载),郡治番禺。至隋开皇三年(583年),改广信县为苍梧县(隋朝前属于交州)。唐武德四年(621年),始称梧州。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梧州安抚司改为梧州路,设总管府,治梧州,辖苍梧县。
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梧州路置,治
苍梧县(今梧州及今广东封开一带)。辖境相当今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苍梧、藤县、岑溪、容县、陆川、北流、玉林、博白及
广东省怀集等市县。清朝初年,梧州属广西承宣布政使司桂平梧郁道梧州府、广西省梧州府,为府、县治。梧州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怀集、北流、博白、兴业、陆川9县,郁林1州。清雍正三年(1725年),梧州改辖苍梧、藤县、岑溪、容县、怀集5县。913年废。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为
直隶州,辖境缩小。民国元年(1912年),梧州隶属梧州军政分府,为府治。民国2年,广西废府为县,复置苍梧县,隶郁江道,为道治。民国3年6月,郁江道更名苍梧道,辖苍梧、桂平、郁林、信都、藤县、容县、岑溪、平南、贵县、武宣、博白、北流、陆川、兴业、怀集15县。民国16年6月,梧州设市政委员会。同年12月1日,梧州市政府正式成立,为省辖市。民国19年属苍梧民团区。民国21年7月,撤市复归苍梧县,治梧州。民国23年3月,属梧州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后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