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成员国的不断增加,欧盟上个世纪50年代的运行机制已不能适应欧盟发展的需要。为了使
欧盟在扩大到25国之后仍能有效运作,欧盟成员国一致认为有必要制订一部新的欧洲宪法,以保证欧洲一体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2001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通过《
拉肯宣言》,决定成立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筹委会由105人组成,
法国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任主席。
2002年2月28日,筹委会在
布鲁塞尔召开首次会议。同年10月28日,德斯坦向筹委会提交了欧盟宪法草案。
2003年7月10日,筹委会宣布欧盟宪法草案最终定稿。草案对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和庆典日做出明确规定。欧盟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12星图案,盟歌仍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欧洲日”定为每年5月9日。
2003年12月12日,在
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的首脑会议上,欧盟15个成员国和10个准成员国首脑因在
欧盟委员会的组成和有效多数表决机制等问题上分歧太大,未能如期通过新宪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