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六框架计划
欧盟成员国根据阿姆斯特丹条约的内容进行的医疗和医学技术的开放项目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the sixth framework programme for research,FP6)是欧盟成员国根据阿姆斯特丹条约的内容进行的医疗和医学技术的开放项目。由于情况下针对例如艾滋病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难以由某一个独立的国家进行防控和研究,因此该项目为世界上最大同时也是获得经费最多的医学研究项目,每年该计划的基础研究经费为7亿欧元,该笔费用由欧盟各成员国按照各自GDP的比例分别承担。
简介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是1984年开始实施的欧盟框架计划(FrameworkProgramme)的第六阶段,是为加强欧盟国与国之间的科研合作而专门制订的。《中国-欧盟科技合作协议》签订后,欧盟框架计划全面向中国敞开。根据项目的种类,中国单位由欧洲委员会或者中国科技部提供配套资金,欧盟国家由欧洲委员会提供资金。
启动与构成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的启动
2002年11月11-13日,欧盟成员国根据阿姆斯特丹条约的内容推出的第六框架计划(theSixthFrameworkProgramme,FP6)正式启动。启动大会于欧盟总部布鲁赛尔召开。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的机构构成
该计划由欧盟委员会直接领导。作为针对欧盟内部医学医疗的战略性计划欧盟还为此特别成立了一个独立的信息咨询集团(ISTAG)负责日常的运作,这种组织机构具有一个长期性和连贯性的特点。
计划特点
项目特点
1、针对具有知识产权的前瞻性医疗项目。
欧盟第六框架计划所支持的此类项目多达数十个,每个项目的投入可以达到百万欧元,主要针对中小型医疗企业对于例如艾滋病等流行疾病的疫苗和药物研究。
2、对于卓越的个人研究者及其团队的资助
该计划对于各大研究机构以及独立的研究团队提供大量的资助,尤其是在艾滋病等研究领域内,至少有六个欧盟国家的独立研究团队从该计划获得了多达数百万欧元的资助。
3、FP6项目是合作性项目。在一个项目中,各个合作伙伴承担不同的任务,如:实验、测量、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测试、用户调研、生产方法等等。好的项目总是那些能把公司、大学、研究院、公共服务部门等不同力量联合起来的项目。每个项目有一位项目负责人,一般是项目的发起和组织者,他负责撰写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特点
FP6项目是多国项目。一个项目要求至少有3个不同的欧盟成员国或协约国参与。具体常见项目的特征为:合作者6-12名,职能上具有互补性,至少由4个国家组成;总体规模2百万-1千万欧元,有一些更大项目周期一般3-5年。
参与情况
科技部与欧盟委员会信息社会总司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欧盟家庭网络与平台研讨会上透露,中国科学家共成功参与了108个项目。欧盟第六框架提供资金支持多达120多亿欧元。在《中国-欧盟科技合作协议》签订后,欧盟的第六框架计划向中国全面开放。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科学家共成功参与了108个项目,包括生命科学、基因组和生物技术、信息社会技术、航空和航天、食品质量和安全、可持续发展、全球变化和生态系统等项目。成功申请项目的成员包括80个中方科研机构、64个大学、27个企业和11个其他单位。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14 14:32
目录
概述
简介
启动与构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