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0年07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陈同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拆迁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礼仪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代理,建筑物清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餐饮服务,供电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等。
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运作,并于2004年8月一审通过体系认证。公司恪守“一尘不染,滴水不漏,细致周到,专业追求”的质量方针,以“专心、爱心、舒心、贴心、安心”的“五心级”服务,受到了业主的认可,同行的赞许和社会的欢迎。受委托管理业态包括:办公楼、政府物业、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别墅、公寓等,先后管理项目数量达 49个,目前在管全委托项目29个,管业面积达到490万平方米,顾问项目4个,曾顾问项目9个。
公司现有员工1000多人,管理人员超过150人,拥有一支强大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甲级
写字楼物业管理经验。公司管业主要代表有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办公大楼、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办公楼、交通银行办公楼、光谷软件园、湖北省公安厅大院、湖北省交警总队办公楼、洪山区规划局办公楼、
武汉市青少年宫、丽岛花园、东湖林语等。其中,武汉市洪山区机关办公大楼荣获2005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武汉市青少年宫综合艺术楼荣获2005年度“湖北省物业管理优秀大厦”称号;丽岛花园荣获2003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的殊荣。
自2000年成立以来,公司就肩负传递丽岛精神和成为全国知名物业管理品牌的抱负和理想,经过公司全员努力,获得了超常规的跳跃发展,于2005年成功取得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是武汉市最早一批获得一级资质的三家公司之一,亦是唯一一家民营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丽岛物业秉承“以永恒的亲情求温暖到家;以严密的组织求责任到人;以文化的神韵求体贴入微;以有序的规范求服务到位”的经营理念,鼎新革故,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不断进步,持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一流的物业管理服务。
作为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武汉市洪山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单位,丽岛物业始终坚持以诚示人,以真待人,以信得人,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程优质服务。2003年11月,在第五届
中国住交会上,丽岛物业被评为“中国优秀物业管理公司二十强”,公司总经理陈同举2006年获得第三届武汉地区创名牌十大优秀人物,丽岛物业获得2007年度武汉市物业管理行业最具综合实力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