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高选(1580-1621)字让予,
白族,云南省
剑川县人,其先祖乃
大理国开国皇帝
段思平之后裔,剑川州义督千户段顺之九世孙。万历八年(1580)段高选出生于剑川县金华镇南门街段家巷故居。
人物生平
万历三十四年(1606)乡试中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七名进士及第,初授四川重庆府巴县知县,当年即携家眷上任。翌年,父母亲也到了巴县。天启元年(1621)四川
永宁宣抚使土酋
奢崇明有异志,其趁朝廷征调所部驰援辽东之机,遣其婿率部将引步骑兵二万至重庆,于校场演武之时,杀死巡抚
徐可求。知县段高选率众抵御,终因叛贼势大而不敌,高选遂被叛贼杀死,为国殉难。尔后,奢崇明判明自立,割据一方。高选之父段汝元,被强徒乱刀砍杀而死。母亲刘氏、庶母徐氏、其妻张氏、施氏
投缳殉难,一女投水殉节,幼子当场受惊吓而死,义仆段黑子往演武场寻主尸,亦被乱刀砍死,高选一门死者计八人。
天启三年(1623)
明熹宗赐赠段高选“尚宝司卿世荫一子本卫试百户世袭”。
崇祯元年(1628)改赠为“光禄寺卿世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世袭、建祠、建墓”。
相关事件
段高选上任后,为政清廉,官声颇好。时有四川永宁宣抚使土酋
奢崇明有异志,招养强徒充家丁称霸一方,掠卖人口,为害百姓。
奢崇明为防备官家上门,便养只老虎守门。段高选明知前几任县官都不敢上门去,他不顾安危,带着随从来到门口,果然有只斑斓猛虎张着血盆大口,随从们吓得畏缩不前,段高选矜持稳重不慌不忙进入奢宅,义正辞严,怒斥奢崇明,清还被掠者三百余人,清理了历年所欠贡税。据《剑川县志》第950页记载,“永宁宣抚土酋奢崇明有异志,拒官府,养虎于庭,地方畏之。奢酋暗结奸人,掠卖人口,为害一方。高选即任,亲往奢酋处,正气凛然,虎不敢伤,招回所掠良家子女300余口,抓捕一干奸人。奢酋贿以二千金,以求宽宥,高选怒却之。”
天启元年(1621)奢崇明反叛,段高选闻讯,会同巡抚
徐可求往演武场点验乡兵防御,突闻场外骚乱,急令吏役(梁允成)带印归署。叛贼至,巡抚被杀,段高选率乡兵抵御,面对叛贼利刃架颈,怒不可遏大声斥责道:“身可杀而印不可夺!”骂声不绝遂被乱刀砍死。时值九月十七日,终年四十一岁。衙署内,其父段汝元胁降不从,被强徒乱刀砍杀而死。母亲刘氏、庶母徐氏、其妻张氏、施氏投缳殉难,一女(段泥金)投水殉节,幼子(段旸)当场受惊吓而死,义仆段黑子于演武场寻主尸亦被乱刀砍死,高选一门死者计八人。其长子段晅(时年13岁)、次子段曔因得段高选门士知己相救幸免于难。时逢高选胞弟段瀛选入蜀寻亲,因父母兄长已经遇难,便带俩侄儿又雇请人夫“扶八榇归里”,把一门八口灵柩带回到剑川,初葬甸南江长门祖茔。
天启三年(1623),
明熹宗赐赠段高选“尚宝司卿世荫一子本卫试百户世袭”。第二年(1624),圣旨传到剑川,由州牧督理选址,将段高选灵柩从江长门迁葬至金华古城西柳龙冲后山,并立“尚宝司卿段公墓”等两方墓碑。
史籍记载
《明史·列传第一百七十八·忠义二》对段高选殉难之事记载稍为详明:“高选,云南剑川县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适在演武场,闻变,立遣吏归印于署,厉声叱贼。贼魁戒其下勿杀,而高选骂不绝声,遂遇害。父汝元,母刘,侧室徐及一子一女,闻变,皆自尽。仆冒死觅主尸,亦被害。”
谷应泰《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九):“熹宗天启元年九月,时以边事急,征四方兵,崇明遂上疏请提兵三万赴援,遣其将樊龙、樊虎以兵至重庆。四川巡抚徐可求点核,龙走马舞槊,直刺可求,可求死,遂一拥而上,知县段高选,等皆死之。”
《剑川县志》第950页记载:“高选闻变,遣吏归印于署,不幸被围,高选骂贼不绝,持节遇害,时年41岁。父、母、义仆、子女、侧室合家死难8人,惟长子段晅幸免于难。”
轶事典故
段高选长子段晅回到剑川后,家道衰落,沦落为放鹞护甸之人。他养了一只鹞鹰,平日里常带着鹞鹰到郊外田间去放飞,为民护甸。转眼已到了崇祯元年(1628),一日,段晅于金华山麓积庆观与
何可及相遇,何可及与段高选乃同科进士及第。彼时,何可及已
致仕回乡开设塾馆,闲居积庆观内。老少对话之后,何可及方知段晅为段高选遗孤,不禁喜出望外。可及对段晅说道,当年与他父亲同期遇难的兴文县知县张振德,受朝廷赐赠“光禄寺卿世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世袭、建祠、建墓等”。而给他父亲(段高选)的赐赠是“尚宝司卿世荫一子本卫试百户世袭”,优恤甚差,应当进京去
叩阍,叩请朝廷以张振德例给予段高选优恤。可及还为段晅写了一份呈奏给崇祯皇帝的《陈情首疏-为孤臣死难甚惨阖室殉节堪怜哀吁》(疏文略)。
崇祯元年(1628),段晅带着《陈情首疏》,历尽辗转来到了北京。经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呈奏给崇祯皇帝后,叩阍有了结果。崇祯皇帝御批,给予段高选,由原赐赠改赠为“光禄寺卿世荫一子锦衣卫正千户世袭、建祠、建墓等”。并命段晅亲带王师去四川平匪,手刃仇人。
崇祯十五年(1642)谥“
恭节”(敬顺事上曰恭,能固所守曰节),段高选墓至崇祯十五年(1642)前后建成,墓高三米多,圆形,周长约20多米。墓龛皆以大理石碑镶砌而成,碑上镌有旌表铭文,龛中正面碑文:诰赠光禄寺卿谥恭节段公讳高选之墓。
金头御葬
与正史一并流传至今的,还有“金头御葬”的故事。传言段高选遇害后,被叛贼枭首,悬于城门。因此,高选无全尸,为表彰他的忠贞气节,崇祯皇帝命人打造了一个金头,安在尸身上,以求全尸下葬,算是对忠臣遗孤的抚慰。后来,为防有人盗取墓中金头,还令人在其家乡剑川县剑湖四周的山上,筑起多座疑冢。
金头村上至白发老翁下至7岁孩童,个个烂熟于心。村后山上有一座古墓,此墓乃是段高选众多墓中的其中一座,此村村民祖上至今一直在此守墓,每年清明、过节时,都有人去祭拜,后来此村便改名为“金头村”。 这个故事,在剑川的大街小巷随处可闻。段高选一门忠义的故事在其家乡代代传颂,乡人多以“段进士”来恭称他,以纪念他们心中的这位白族先贤。
遗迹文物
段高选墓:墓龛长方形,坟身用块石砌成。钦赐墓铭曰:於昭日月千载岳星。(於读乌)。墓前有一张一米宽,二米长的大石桌,两侧各有一
翁仲,再前面是两排相对的石刻的狮、象、鹿、马。古墓毁于“文革”及盗墓者之手,如今仅存一堆黄土。
敕建祀祠(昭忠祠):位于剑川金华镇西门街。自崇祯二年(1629)开始营建,至崇祯十四年(1641)以后方成规模。正面钦赐祠额“昭忠祠”,背面钦赐祠额“忠义可风”的木质牌坊。祠内有明清两代仕宦名人题写的横匾、祠联、挽联,凭吊诗和词。 崇祯十二年(1639)二月十四日,
徐霞客游历到剑川州(今剑川县金华镇),一到就拜谒了昭忠祠:“州治无城,入其东街,抵州前,乃北行,……见街北有祠,入谒之,乃祠死节段公者。段名高选,州人,万历末,以进士为重庆巴县令,阖家死奢酋之难,故奉诏立祠。今其长子暄荫锦衣在都。祠中有一生授童蒙。植盆中花颇盛,山茶小仅尺许,而花大如碗。”(《徐霞客游记·滇游日记七》) 。
2004年,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进行恢复重建,修复后的昭忠祠集中体现了古老、大气的明代建筑风格。
2006年5月,国务院将“剑川昭忠祠”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