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鸣歧(1902—1971),字凤岗,山东省
利津县人;早年曾在沈阳
礼和洋行、福茂洋行、上海德孚洋行任翻译、文书、华人经理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新民化工厂、
建业砖瓦厂经理,曾被选任全国
人大代表、全国
工商联副主席、
天津市副市长、
政协副主席等职。他积极开展天津市
进出口同业会的工作,为国家
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
抗美援朝他捐献
飞机1架,认购
公债,并任赴朝慰问团副总团长赴朝慰问。1954年,毕鸣歧参加
公私合营,创办、资助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
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1971年5月15日逝世;1978年,天津市委为他平反,恢复名誉。
毕鸣歧 (1902~1971),字凤岗,山东省利津县毕家嘴村人。1921年,入济南德育师范学校。毕业后,曾在沈阳礼和洋行、福茂洋行、张家口华德洋行和上海德孚洋行任翻译、文书、华人经理等职。建国后,任华生生贸易洋行、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经理,曾被选任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委、天津市副市长、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副主席、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等职。解放前,毕鸣歧就同中共地下党有联系,做过对革命有益的工作。解放后,他积极开展天津市进出口同业会的工作,为国家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做出贡献。他先后创办新民化工厂、建业砖瓦厂、新大电锯厂、新城造纸厂等。抗美援朝运动中,他率先捐献飞机1架,带头认购公债,并担任华北人民赴朝慰问团副总团长赴朝慰问志愿军。1954年,毕鸣歧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带头参加公私合营。他热心创办、资助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文化大革命”中,毕鸣歧遭受残酷迫害,于1971年5月15日含冤逝世。1978年,中共天津市委为他平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