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会,1912年3月6日,
袁世凯根据南北议和的协议,和南京
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的选举结果,在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第二届临时
大总统(第一届是
孙中山)。从此至1928年12月
张学良易帜,归顺南京
国民政府,此间历史被称为中华民国初年,或者
北洋军阀时期。在这段历史时期,中华民国曾有过两届国会,和一次流产的国会。
临时机构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武昌代表会议时期(1911年11月30日至1911年12月4日)。
武昌起义后,11月9日
黎元洪发出通电,呼吁各省革命军派代表集议武汉,讨论成立革命政府问题。但是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状态,此电于11月15日方抵达上海。而在11月12日,上海都督
陈其美倡议,江苏都督
程德全、浙江都督
汤寿潜附和,三人联名通电,呼吁在上海召开会议,到11月15日为止,已经有7省代表抵达。代表一致认为上海比较安全,向武昌方面建议在上海召开会议。但是武昌方面坚持要在武昌开会。11月30日,共有11省代表齐集汉口,在英租界召开第一届“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推湖南代表
谭人凤为议长。12月3日会议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4日会议接到攻克南京捷报,于是决定转移到南京继续开会。
南京代表会议时期(1911年12月16日至1912年1月28日)。12月16日在南京继续召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到会代表45人,共代表苏、浙、湘、鄂、川、滇、晋、陕、皖、赣、闽、粤、桂、奉、直、豫、鲁17省。会议推选浙江代表
汤尔和为议长,广东代表
王宠惠为副议长,福建代表
潘祖彝为书记。12月29日会议选举
孙中山为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
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并宣誓就任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补选
黎元洪为副总统。在1月28日临时参议院成立后,该会结束。
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
临时参议院是在正式国会成立之前的临时机构。民国初年出现过两次临时参议院。
第一次临时参议院是1912年1月28日在南京成立,到第一届国会成立之前。
林森为议长,
王正廷为副议长。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4月4日议决该院迁至北京。4月29日在北京行开院典礼。5月1日,参议院改选议长,选
吴景濂为正议长,
汤化龙为副议长。
第二次临时参议院是在粉碎
张勋复辟之后,到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正式成立之前。
王揖唐为议长,
那彦图为副议长。第二次临时参议院原本是研究系
梁启超的主张,但是研究系临时参议院梁善济竞选议长失败。
民元国会
成立:
民元国会,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国会。1912年8月27日,临时大总统
袁世凯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并成立了一个办事临时机构“筹备国会事务局”。根据《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国会分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员,22行省,每省各10名;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各设选举会,分别选出27名、10名、3名;另由中央学会选出8名;各地华侨选出6名。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274人。仿照美国制度,六年一任,两年一选,以保持其新陈代谢。
众议员的名额,则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80万人口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10人,人口不足800万的小省份亦照选。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22行省中以直隶(河北)人口最多,有众议员46人。人口最少的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10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任期三年为一届,三年一选。选举分初选和复选,条例滋多,不俱载。按法定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596人。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841人。
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参众两院国会议员。登记选民共四千万以上,占全国人口9.98%。选出的议员,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自由职业者、原清朝官吏等;其中,
国民党籍议员约占45%左右,是国会第一大党。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正式召开,地点在原财政学堂。议员们首先公推议员中年事最高的云南参议员杨琼为临时主席,此后数月内依法进行了议会议长选举,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国会全院委员长
林森,参议院议长张继,副议长
王正廷,众议院议长
汤化龙,副议长陈国祥。9月11日,通过
熊希龄内阁名单。10月6日,两院选举
袁世凯为中华民国第一届正式大总统。10月7日,选举
黎元洪为副总统。10月10日,
袁世凯正式宣誓就任正式大总统。
1913年7月,
孙中山组织二次革命并失败。10月6日,
袁世凯经国会选举,当选正式大总统。11月4日,
袁世凯以“叛乱”罪名下令解散
国民党,并驱逐
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导致国会由于人数不足无法运作而休会,袁世凯另行召集“中央政治会议”和“约法会议”,取代国会。1914年1月10日,
袁世凯正式解散国会。2月28日,
袁世凯更下令解散各省议会。5月,袁世凯成立
参政院,行使立法职能。
国会第一次复会:
1916年6月
袁世凯死后,6月29日继任总统
黎元洪申令恢复民国元年约法和恢复国会。8月1日,国会在北京重行开幕。黎元洪宣誓就任总统。
冯国璋被选举为副总统。参议院议长王家襄,副议长王正廷,众议院议长汤化龙,副议长陈国祥。
广州国民非常会议(非常国会):
1917年5月发生府院之争,总理
段祺瑞被
黎元洪解职,众议院议长
汤化龙也跟随辞职,
吴景濂继任众议院议长。6月
黎元洪邀请督军团首领
张勋进京调解,张勋逼迫黎元洪于6月13日解散国会。数日后
张勋复辟满清帝制并失败,但
段祺瑞主张“再造共和”,拒绝恢复国会,重新建立“临时参议院”,另行选举“安福国会”。
1917年7月,
吴景濂、
王正廷等响应
孙中山护法号召,率领130多名议员南下广州。8月25日,在广州召开召开国民非常会议。选
吴景濂、褚辅成为正副议长。9月1日,选举
孙中山为大元帅,
唐继尧、
陆荣廷为元帅,开始了护法战争。1918年4月10日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修正案》,该大元帅被七总裁代替,迫使
孙中山辞去大元帅,离开广州赴上海。
1920年11月,
孙中山回到
陈炯明控制下的广州。1921年4月,部分国会议员在广州再次召开国会非常会议(议长
林森,副议长
王正廷),选举
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1922年6月
陈炯明驱
孙中山。大部分议员也离开广州赴天津、然后赴北京。
国会第二次复会:
1922年4月爆发第一次
直奉战争,直系曹锟、
吴佩孚控制北京中央政府,提出“恢复法统”,于8月1日重新恢复老国会,参议院议长王家襄,众议院议长
吴景濂,副议长张伯烈,并于1923年10月5日由老国会选举
曹锟为大总统。
1924年9月15日爆发第二次
直奉战争,10月23日
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11月30日,
段祺瑞临时执政内阁司法部长
章士钊令法庭检举贿选案。12月13日北京阁议拟下令取消曹锟宪法,宣告临时约法失效,消灭国会机关。1925年4月24日,
段祺瑞正式下取消法统令。民国第一届国会终于消失。
上海国会非常会议:
1923年6月曹锟制造政变,非法驱赶大总统
黎元洪,200多名国会议员抗议曹锟政变,南下上海,在上海召开国会非常会议,因人数不足法定数额,最后失败。
北京国会非常会议:
1924年11月22日,反对曹锟贿选的279名国会议员在北京成立国会非常会议。1925年2月25日,国会非常会议议员开会,主由该会起草国民会议组织法。3月19日国会非常会议第三次宣言,主依据约法解决国是(反对国民会议)。4月26日非常国会议员拟在北京集议,反对取消法统(4月24日
段祺瑞宣布取消法统令),为警察驱散。
安福国会
安福国会是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1918年8月12日-1920年8月),也称新国会,因其选举过程被“安福俱乐部”所控制,故称为“
安福国会”。“安福”是北京一个胡同的名称,因该政治组织的场所设在
安福胡同,所以叫“安福俱乐部”;其成员也被称为安福系,相当于一个政党。
1920年7月爆发直皖战争,直系联合奉系取胜之后控制北京,
段祺瑞辞职。8月,大总统
徐世昌无奈宣布解散安福国会,并进行新新国会的选举。
新新国会
新新国会,1920年8月安福国会解散之后,大总统徐世昌于10月30日宣布,根据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开展新一届国会的选举,号称新新国会,但是此后据此举行选举的地区只有江苏、安徽、山东、山西、甘肃、
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蒙古、青海、西藏等十二省区。该界国会议员选举获得了奉系
张作霖的支持。而北京所处的直隶地区,因直系军阀反对,没有办成。该界国会被选出的议员,也始终未能集会,是一届流产的国会。
立法机构
善后会议:
1924年12月13日,被奉系军阀拥上台的
段祺瑞,以曹锟贿选为罪名,废除了民元国会。1925年2月1日,
段祺瑞政府拒绝
孙中山召开国民会议的呼吁,而召开善后会议,作为议政机构。善后会议的代表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指定的。2月2日中国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仰体总理意旨,对于善后会议不能赞同,决不参加。实际上仍然有杨永泰等12名
国民党人参加了善后会议。2月10日中国
国民党通电反对善后会议制定国民会议组织法,希望人民团体自行制定。
“在历时3个月的会议上,160多位代表讨论了30多项议案,包括遣散军队、整顿政治、税制、教育经费、查禁鸦片,还有其他议题。会议通过的议案中有一项是召集国宪起草委员会(1925年8月3日成立,12月完成宪法草案)的规则和选举“国民代表会议”(但从未实际进行选举)的规则。”
临时参政院:
1924年12月13日民元国会被解散。1925年2月1日到4月21日
段祺瑞召开善后会议,之后宣布成立临时
参政院,由各省选派代表,替代国会作为临时立法机关,院长
赵尔巽。该院于1926年4月9日北京政变中
段祺瑞再次垮台,而自行消失。
国民会议促成会:
1925年3月1日,在中国
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主持下,在北京举行“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以与“善后会议”相对立。4月30日北京国民会议促成会机关被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