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及其法律保障研究》是2006年4月1日由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宋才发。本书主要讲述了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和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等之间的联系。
作者简介
宋才发,汉族,1953年5月10日生,湖北省武穴市人,法学博士,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教授、
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带头人。历任《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华中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央民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法学院院长兼民族法学研究所所长、科研处处长兼学校“211工程”办公室主任等职。社会兼职有国家
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专家、教育部法律专家顾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西部大开发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1999年被评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4年被评为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首届“有突出贡献专家”。
内容简介
《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及其法律保障研究》是宋才发教授承担的国家“211工程”“十五”建设重点立项项目:《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法律保障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之一。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的另外5本学术著作分别是:《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法律保障研究--21世纪初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法制保障研究》、《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开发法律保障研究》、《
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及其法律保障研究》和《民族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法律保障研究》。该项目的“国家重点学科研究生教材建设”的最终研究成果是:《
中国民族法学体系通论》和《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通论》。宋才发教授是该项目的负责人和具体研究工作的主持人。 参加本书写作的有导师宋才发教授和其博士研究生李彦。宋才发教授框定《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及其法律保障研究》的篇章结构,负责统稿、修改和定稿,并撰写了《民族地区退耕还林及其法律保障研究》的“导论”部分;李彦博士具体写作了《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及其法律保障研究》的第1--7章初稿。她在参加导师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现该生正在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工作站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
目录
导论
第一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
第一节民族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
一、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二、民族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退耕还林(草)决策是改善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方略
一、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势在必行
二、退耕还林(草)决策是改善我国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基本方略
第三节退耕还林(草)是缩小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差距的重要步骤
一、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二、正视我国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的发展差距
三、退耕还林(草)措施是缩小我国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步骤
第四节实施退耕还林(草)是民族地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以生态效益为主,处理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
二、实施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是我国民族地区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章西部大开发与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
第一节
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提供了契机
一、西部大开发与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二、西部大开发为民族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提供了契机
第二节退耕还林(草)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
一、生态环境建设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切入点
二、退耕还林(草)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
第三节国家关于西部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总体布局
一、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概述
二、国家关于我国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草)的布局
第三章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与产业结构调整
第一节农业支出结构调整是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经济保障
一、民族地区在退耕还林(草)中调整农业支出结构的必要性
二、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的农业支出结构现状分析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
第二节种植结构调整是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决策保障
一、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与种植结构调整
二、正确认识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的种植结构调整
三、因地制宜做好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实施中的种植结构调整工作
第三节建立农林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关键环节
一、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要求加快建立完善的农林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建立完善的农林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顺利实施
第四章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与产权结构调整
第一节实施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产权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一、调整民族地区在退耕还林(草)中的产权结构,激活民族地区退耕主体
二、调整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的产权结构,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第二节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产权结构调整模式的抉择
一、民族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中调整产权结构的目标定位
二、调整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产权结构应把握的原则
三、民族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产权结构调整的模式抉择
第三节民族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产权结构调整要加强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退耕还林(草)中的法律保障,积极推进民族地区退耕活动中的产权结构调整
二、加强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保障退耕还林(草)中产权结构调整的有效性
三、必须确保农牧民对退耕还林(草)的收益处置权
第五章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与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
第一节民族地区在实施退耕还林(草)中进行生态移民工程的必要性
一、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是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改善的必然选择
二、民族地区在退耕还林(草)的实践中进行生态移民工程是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三、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是民族地区退耕农牧民脱贫致富的良好途径
第二节民族地区的退耕还林(草)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
一、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的生态移民的概念及其实施条件的界定
二、民族地区在退耕还林(草)中生态移民的安置
第三节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移民工程的推进实践
一、民族地区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状况--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为例
二、易地开发扶贫移民工程及其实践
第四节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实施生态移民工程面临的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中面临的新问题
二、民族地区顺利实施和推进生态移民工程的对策建议
第六章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是一项系统工程
第一节民族地区的退耕还林(草)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一、民族地区的退耕还林(草)生态经济系统的界定
二、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系统性实施
三、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系统性协调
第二节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系统工程的推进实践
一、内蒙古自治区的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实践
二、内蒙古自治区2003-2007年退耕还林(草)工程规划
第三节加快城镇建设是民族地区顺利实施退耕还林(草)系统工程的必要保障
一、加强城镇建设是民族地区推进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系统性保障
二、城镇化发展战略与民族地区的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
三、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生态环境建设与地区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协调配合
四、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中小城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第七章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相关法律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一、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系统性法律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的条件业已成熟
二、在推进退耕还林(草)的过程中应建立综合性的生态经济法制体系
第二节全面把握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实施中的相关政策
一、准确把握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工程的内涵
二、民族地区退耕还林(草)系统工程的相关政策阐释
第三节退耕还林(草)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
一、要全面理解退耕还林(草)政策的保障机制
二、民族地区的退耕还林(草)系统工程与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
三、加强退耕还林(草)工程中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
作者主要法学论著附录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