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民权县政府机构
民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民权县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发展和改革的政府机构。
一、拟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做好全县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建设资金的筹集、平衡和协调工作。
三、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规划,综合协调全县经济结构调整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引导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实施及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搞好县域经济形势综合分析,进行经济运行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综合投融资、信息引导等多种经济手段促进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五、研究提出全县投资和建设领域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重点,规划全社会固定资产和重点项目布局工作,安排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指导监督各类资金投资方向和投资活动,规范投资建设市场秩序;负责安排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负责搞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稽查等督检查工作。
六、研究分析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县内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出口计划;规划全县市场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商品和重要物资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七、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拟不定期投融资、计划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县级相关经济、行政规章的起草和协调实施。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参考资料
发改委.民权县人民政府.2013-01-20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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