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
民间借贷与信用的现象及相互关系大概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末期。战国时期齐国的孟尝君在自己的封邑“薛”地放债取息,作为奉养宾客的财源之一,这可能是关于民间借贷最早的文字记载…1。“会”是古代民间普遍和主要的资金借贷的互助组织。“会”在民间的名称繁多、形态各异,设立的目的包括应付家庭丧葬乏费、预筹子女婚嫁费用、看秋、酬香或过年、修房和储蓄等,会员主要是有亲缘、业缘和地缘关系的人。在众多的“会”中。“钱会”是组织最为严密、形态最为发达的一种。
民间借贷一直都很有市场。农民群众之间互通有无,城市居民、个体户和私营中主要依托熟人的信用关系来控制
信贷风险。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展开(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l号文件提出要“适当发展民间信用”),民间借贷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显著提高。其形式越来越多,范围不断拓宽,工具日益繁杂,参与者和规模持续增长、信用形式本身也不断完善和成熟,民间借贷对社会经济金融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种种问题,所以20世纪90年代中企业之间谓剂余缺.在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民间信用形式进行的。概言之.民间借贷主要指私人之间的资金借贷关系,也包括个人与“会”等资金互助组织间的资金借贷关系。
资金供求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随行就市,并参照借方的经济实力、资信和
信用经营风险等事先讲明借贷利息、偿还期限等,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借贷。民间信贷的方式囊活,在乡土社会期以后,国家加强了对这一领域的监管,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也因为民间借贷中频繁出现的
信用危机而对参与民间借贷持谨慎态度。再如上这一时期我国的资本市场有了较快发展,部分民间可支配资金渐渐流向了股票及国债市场。但是,我国学者对民间金融现状的研究表明,尽管政府严厉监管,民间借贷却始终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间或以隐蔽的形式在民间的经济
金融活动中充当着重要角色。
1.手续简便。
民间融资不像银行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书、会计报表、购销合同、负责人身份证件、验资报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经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产证明及还贷能力等并签订合同即可。2.资金随需随借。按银行的正常贷款程序,企业从向银行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期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即使是长期合作客户,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间借贷一般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获得所需资金。3.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
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需求额度小、管理成本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普遍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物;而民间借贷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4.
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借贷可以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