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中国气象局实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体系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种类常见分14种,总体上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Ⅳ、Ⅲ、Ⅱ、Ⅰ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广东保留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关于广东省自行制定并实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体系,请见《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预警信号由名称、图标、标准和防御指南组成,分为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等。
简介
气象灾害预警:分为暴雨、台风、寒潮等14种预警,每一类又分为不同级别。各省份发布的预警信号有时提前12小时至24小时,但面对局地突发性的强对流天气,发布气象灾害预警的时效就会稍微差一些。有时灾害性天气已经发生才将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主要是考虑灾害天气的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还是很有意义的,可以提醒公众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地区特点
香港澳门和台湾外,全国各地预警管理方案总体相同;但不同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于同一或不同的预警类型也有不同的标准:当一气象要素在某地构成了气象灾害时,在另一地却不一定是气象灾害,这可能是预警规定的种类、时间等不同造成的。寒潮、霜冻、低温预警标准地方差异较大。港澳台气象部门具有独立的灾害应对体系。以下预警信号为我国常见预警信号及标准。预警生效时,请以气象台发布的具体措施为准,按照电视、广播等指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