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水利局是市政府下属的一个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渔业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管理,起草市级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负责提出中省市财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意见。
(三)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负责农村水电建设具体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
水利工程管理法规、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已成水利工程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全市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跨县区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六)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
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的
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管理保护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水库和县城防洪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市本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水利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负责全市水土流失防治及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编制水土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项目的验收工作。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
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法规、政策的实施;协调指导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指导编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大纲和规划;配合有关县区和部门保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稳定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指导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项目的监测评估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工作。负责河道岸线、滩涂、堤防、涵闸及护堤地的管理与保护;监督、审查涉河建设项目;监督指导河道采砂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十二)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县区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全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渔政执法及渔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主管全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水产产业发展和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全市水利职工队伍建设、科技推广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十五) 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我市用水收费价格的管理办法;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督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汉中市水利局职责任务,市水利局内设机构5个,正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一)办公室:行政编制2名,另含局后勤事务所工勤人员编制5名,设正副主任各1职。
负责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住房公基金、医保基金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市直水利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市直水利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水利旅游和创建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行政编制3名,设科长1名。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承办或督办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工资和
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对直属单位年度
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指导水利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水利科学技术信息交流、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及水利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工程计划科:行政编制3名,设科长1名。
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报批、实施;负责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前期工作基金;负责全市水利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水利行业的工程造价、技术标准、技术监督和水利建筑市场;组织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农村水电开发建设具体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水源、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堤防治理等重点骨干工程及专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四)水政法规科:行政编制3名,设科长1名。
组织拟订全市水利、渔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协调县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督察水利、渔业较大的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水利、水保、渔政执法工作;指导行政许可工作;承办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和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渔业发展政策、编制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渔业生产结构和布局的调整;负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渔业发展项目论证、申报和监督实施;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五)城乡供水科:行政编制3名,设科长1名。
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城乡供水政策和有关规范标准;指导全市已成灌区、机电排灌工程及其它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挖潜配套、更新改造;负责县城和乡镇供水管理;组织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万亩以上灌区计划用水和城乡节水先进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有关城乡供水工程水价政策;组织、指导中、小型水库工程运行管理和大坝安全鉴定。
直属单位
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劳动西路汉水名城
邮编:723000
汉中市河道管理处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太白路6号
邮编:723000
汉中市湑惠渠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城固县西环一路中段12号
邮编:723200
汉中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益汉巷23号
邮编:723000
汉中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570号
邮编:723000
汉中市一江两岸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汉中市冷惠渠管理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利民东路
邮编:723102
汉中市灌溉试验站
地址:汉台区宗营镇
邮编:723002
汉中市水产工作站
地址:汉中市莲湖东路朝阳园小区南大门
邮编:723000
汉中市水产试验站
地址:汉中市河东店镇渔塘沟
邮编:723003
汉中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胡家巷31号
邮编:723000
汉中市水电物资站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
邮编:723002
汉中市农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418号
邮编:723000
成员及分工
王学忠:局长
李代斌
党组书记
主持市水利局全面工作,分管人教科,联系市一江两岸管理办公室工作。
李功元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防汛办主任
主持市防汛抗旱办公室工作,分管农建办,联系市河道管理处、市水保总站、市灌溉试验站、市水电物资站工作。
刘宝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管理和执法工作,分管办公室、水政法规科,联系市水产工作站、市水产试验站工作。
雷保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供水科、水资办,联系市石门水库管理局、市胥惠渠管理局、市冷惠渠管理局工作。
余家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杜尚景
党组成员、工委主任
负责水利系统工会工作,分管工程计划科、汉治办,联系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工作。
陈汉松
总工程师
负责全局技术和前期工作,联系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
徐树安
调研员
分管移民办,联系市农业水利投资公司工作。
陈少平
副调研员
协助陈汉松同志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0月,荣获“2020年陕西省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
2021年1月,被公示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名单。
2021年5月,获评2020年度政务信息公文处理督查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