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三)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省局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省局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六)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和商品条码工作。
(七)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八)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九)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十)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十二)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管理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相关文秘、档案、保密、宣传、外事、信息、调研、保卫、计算机网络、后勤和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政治学习、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等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六楼
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信访、行业作风等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五楼
人事科
负责管理全局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制定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教育培训和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五楼
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五楼
政策法规科
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订本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局行政案件初审及行政案件复议、应诉的审核组织工作;制定法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区(县)局及局直属稽查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五楼
质量科
负责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研究并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方面的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抽)查,对重点产品实施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协助省局管理产品质量、质量体系认证和部分类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依法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各行业、专业和地方对产品质量实施的检查;对法定质检机构(包括授权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对各类相关的中介机构实施监督指导;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名牌产品、免检产品。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四楼
计量科
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监督强制计量检定工作实施;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对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指导和帮助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工作。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四楼
标准化科
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和
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发证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查实施情况;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建立标准信息网,指导标准化社团活动。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三楼
食品监管科
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
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四楼
锅监科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监察检查;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负责使用单位承压类特种设备证照的管理;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发证;协助省局调查处理设备的重大事故,负责处理设备的一般事故。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七楼
特监科
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机电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环节实施安全监察;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协助省局处理设备的重大事故,负责处理设备的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七楼
直属机构
稽查分局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锅容管特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打击
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的举报;协助和参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管理、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2号二楼
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定期检验;参与产品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宣传贯彻工作;承担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特殊产品除外)和委托检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统一检验方法,完善检测手段;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新产品投产鉴定检验和优质产品评选检验、采标验收检验以及质量认证检验等;承担其他检验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研究、建立、保存工作;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依法执行强制检定;提供计量检定、校准、测试服务;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计量检定人员技术培训工作。
地址: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
汕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在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的定期检验;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产品制造驻厂监检和安装监检;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开展检验技术研究;对本行政区域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内运输车辆、客运索道及游艺机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质量、安装、使用进行安全检验,统计、上报有关检测检验数据;参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报告;对企业的检测检验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特种设备用户安装、保养单位提出的关于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方面的投诉,进行技术分析或技术检验;开展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承担
锅炉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交办工作。
地址:汕头市金砂路64号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开展国内外标准信息收集、研究,提供服务;承接企业产品标准的研究、验证和制修订工作,提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前的技术性咨询服务和管理本地区商品条码工作;提供制订企业产品标准和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的技术服务;开展WTO/TBT有关技术标准咨询服务;开展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质量管理培训等服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地 址:汕头市公园路6号
单位地址
汕头市长平路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