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年10月组建成立,是
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制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全省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八)推进全省有关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
(九)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省盐业专营工作和全省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发展。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智慧江苏建设等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负责全省无线电管理。
(十一)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制订并实施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培育推广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产业。
(十三)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社会节能规划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十四)培育发展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制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
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五)负责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六)管理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打造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制造强省、网络强省。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领和约束作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能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优化产行业管理,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2.综合规划处
制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稿;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指导监督省有关产业发展基金的运行、考核和绩效评价;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
3.政策法规处
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行政审批处
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承担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批准和使用、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审查批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无线电台(站)设置许可和识别码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临时进关许可,食盐批发许可证审批,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管理并限时办结;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
5.制造强省推进处(新兴产业处)
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承担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产业转型升级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
提出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协调推进全省汽车产业发展,承担省汽车工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省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等相关工作。
7.运行监测协调局(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
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推动产融合作。
9.技术创新处
负责推动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推动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10.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投资项目能评管理工作;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具体工作。
11.产业人才与合作处(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处)
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13.宣传信息处
负责研究和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宣传推广新鲜经验;负责全省工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牵头实施厅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负责网络信息公开发布,承办政务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4.生产服务业处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工业设计、现代物流、会展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推动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15.装备工业处
负责
通用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推动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16.材料工业处(省履行《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负责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材料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推动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承担省稀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7.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制订并实施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产业政策、产品目录;指导全省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引导墙材行业向装配式建筑材料转型升级,负责开展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推广、产品认定;推进城乡“禁粘”工作。
18.散装水泥办公室
指导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省
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和质量监管工作。
19.消费品工业处
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推动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20.信息化发展处(工业信息安全处)
负责智慧江苏建设推进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参与制订相关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承担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1.大数据产业处
制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22.电子信息产业处
负责全省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订电子信息、物联网、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23.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互联网产业管理处)
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产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24.两化融合推进处
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制订并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促进企业贯彻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发展。
25.信息基础设施处
制订并实施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市县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省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
26.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和规划编制;负责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配,无线电台(站)的使用管理;承担军地协调联络和国防频谱动员工作;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市县无线电管理业务指导和业余无线电管理。
27.无线电监督检查处
负责无线电频率台站和发射设备监管、无线电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安全及重大活动保障;组织征收无线电管理规费,统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管理;承担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
28.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促进处)
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承担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9.服务体系建设处
制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30.财务审计处
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31.人事处(职称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联系厅直属院校。
32.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3.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34.军民结合推进处(安全保密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相关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军工科研生产有关合同管理,落实军品免税等事项;负责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工作,与省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审查认定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涉军企事业单位上市、重组等相关保密审查工作;负责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推进工作。
35.军工协调处(省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考核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军工能力调整、资产重组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军工科研计划;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管理和改革调整工作,协调地方条件保障问题;负责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对全省军工关键设备设施、
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监管,协调推进高分辨率对地监测系统江苏数据与应用相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地方企事业单位军品出口和国际合作有关工作;负责核材料管制和核进口政府承诺管理工作。
36.民爆船舶处(省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编制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管理及能力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爆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统计等工作;负责船舶和海工装备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规划;承担船舶行业在建船舶抵押融资相关工作;协调船舶行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推动船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省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1.江苏省无线电监测站
单位职能:制定全省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规范;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检测;负责无线电安全技术保障,对非法无线电发射信号实施技术压制;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检测技术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负责全省无线电监测业务指导。
站长:冯苏祥
单位地址:南京市珠江路280号珠江大厦6楼
邮编:210018
2.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职能:学校始终坚持“服务全体学生,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信息产业”的办学宗旨,践行“创新、和谐、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弘扬工匠精神,把握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机遇,致力于人才培养、科技服务、社会培训,积极为“两化”融合战略贡献人才支持、智力支持和服务支持,力争全面建成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奋力跻身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行列。
学校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邮政编码:210023
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服务职能:学校秉承“立足信息产业、服务信息社会、培育信息人才”的办学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融入常州、服务江苏、辐射全国,注重专业建设、深化产教融合、立足行业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强化国际交流,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国内一流、国际接轨”的高职名校。
学校地址:常州科教城鸣新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13164
4.江苏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服务职能:学校依托江苏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始终坚持为党和国家服务、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努力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加快建成具有中国特色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职名校。
学校地址: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3号
邮政编码:223003
4.江苏省节约能源监察中心
单位职能: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中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执行情况;用能单位在生产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落后的生产工艺的执行情况;企业的能源消耗限额的执行情况;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状况;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制度、设立能源管理专职人员和重点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接受节能教育、培训的情况,以及定期报告能源利用状况的情况;节能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活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邮政编码:210003
5.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单位职能:为
电子信息产品提供技术标准研究和质量检验服务。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水路100号
邮政编码:214073
单位职能: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经济信息化委有关课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研究提出促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结构战略调整、“两化”深度融合以及技术、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为行业和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咨询服务。
院长:吴小松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
邮政编码:210003
7.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单位职能: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调研提出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创业导向、金融支持、对外交流、法律咨询、信息沟通等服务。
副主任:申国平
单位地址: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9层
邮政编码:210029
8.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单位职能:为软件行业提供产品检测服务。委托软件产品检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初审、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评测、信息化绩效评估、信息化咨询、省ITSS符合性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奖(金慧奖)评审、计算机应用系统验收鉴定、软件侵权司法鉴定、标准符合性验证等检测的计算机软件质量检测。
负责人:黄莹
单位地址:南京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19号丰盛商汇7号楼4楼 邮政编码:210012
9.江苏省工业信息中心
单位职能:负责厅机关信息化项目的开发、运行、维护等,为厅机关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提供技术保障,参与推进全省工信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国软件水平等级考试江苏考区考务工作等。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邮政编码:210003
10.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单位职能:为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主任:张海洋
邮政编码:210003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领导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领导“数字工信”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审计处、人事处(职称工作办公室);分管省工业信息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服务中心。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
谢中东主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负责全省信息化发展、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方面工作。分管信息化发展处(工业信息安全处)、大数据产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互联网产业管理处)、两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基础设施处;分管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负责全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工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与技术改造工作、宣传信息、生产服务业管理工作。分管运行监测协调局(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投资与技术改造处、宣传信息处、生产服务业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消费品发展、全省无线电行业管理方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消费品工业处、无线电管理处(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无线电监督检查处;分管省无线电监测站;代管制造强省推进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转型升级、全社会节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方面工作。分管产业转型升级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促进处)、服务体系建设处;分管省节能监察中心、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
负责厅机关党建、离退休干部管理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材料工业发展与综合协调、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推广方面工作。分管技术创新处、材料工业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散装水泥办公室;代管装备工业处。
主持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工作,负责全省民爆、船舶行业管理,负责人才、对外合作交流方面工作。分管产业人才与合作处(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处)、军民结合推进处(安全保密办公室)、军工协调处(省国防科技工业计量考核办公室)、民爆船舶处(省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分管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电子信息职业学院;代管综合规划处、省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
协助石晓鹏同志工作。
所获荣誉
2020年11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荣获“江苏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党委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2022年4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获得2022年“江苏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3-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