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盐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管理机关为
江苏省民政厅。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江苏盐业在全国盐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实行产销一体、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
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独资企业,隶属江苏省国资委监管,注册资本15.6亿元,实行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在职职工6553人,资产总额108亿元,主营业务包括食盐专营、商贸流通、井矿制盐和盐化工生产经营。2011年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7亿元,实现利润4.31亿元,盐化产品产量547.32万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研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省盐行业发展的政策性、规律性问题,为政府、行业、企业决策提供服务,引导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省行业性政策和法规,搞好食盐专营,推动全行业协调发展。
能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双向服务: 贯彻落实行业政策法律,做好行业及企业自律,反映企业要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研究盐行业发展规律,提供行业政策、业务咨询;促进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