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总督,官名。清朝顺治六年(1649年),改
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为
江南江西总督,驻
江宁(今
南京)。顺治九年(1652年)短暂迁至南昌,时称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一年,
两江总督成为定制,江西总督之官职遂废。
清朝顺治六年(1649),改江南江西
河南三省总督为江南江西总督,驻江宁(今
南京)。顺治九年短暂迁至南昌,时称江西总督,不久复回驻
江宁。顺治十八年,分别设置
江南总督及江西总督。康熙四年(1665), 将江南、江西总督合并为一;康熙十三年,仍分置江南总督及江西总督;至康熙二十一年,再次合并,名为
两江总督,成为定制,江西总督之官职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