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控制
环境科学术语
污染源是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污染源控制是指在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其它管理手段和措施,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以改善环境质量。 污染源的技术控制包括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利用技术手段防止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如利用无毒无害工艺代替有毒有害工艺;利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材料代替毒性高、害处大的原材料;研制新型设备代替陈旧设备;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综合利用资源;从废弃物中回收可用资源。 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但应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即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定义
污染源控制是指在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其它管理手段和措施,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以改善环境质量。
分类
按照污染物的来源可将污染源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两大类。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茸行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造成有害影响的场所,如正在活动的火山、地震源、海啸、泥右流等。人为污染源是指人类社会活动所形成的污染源。后者是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和控制的主要对象。
人为污染源有多种分类方法:
(1)按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可以分为有机物污染源、热污染源、噪声污染源、放射性污染源、病原体污染源和同时排放多种污染物的混合污染源。
(2)按污染的主要对象,可分为大气污染源、水体污染源和土壤污染源等。
(3)按排放污染物的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和面污染源。
(4)按人类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生活污染源
调查原则
(1)明确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的目的。由于调查与评价的目的不同,其要求、内容与方法也就不完全相同。
(2)在污染源的调查与评价过程中,应把‘‘污染源一环境一人群健康”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不能孤立地看待污染源及其排放的污染物,还要看到污染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进入环境的途径及其在环境中的迁移、扩散、转化,和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要注意到污染源所处的位置及周围的环境。由于污染源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它的自然条件(地貌、水文、气象、生物、土壤等)不同,环境的自净能力不同,同样排放量的相同污染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却不相同。
控制措施
(1)制定排污标准。根据环境标准的要求,考虑到技术上可能和经济上合理。结合地区的环境特征,制定各种排放标准和指标,如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容许排放量)、单个设备排污控制指标,单位产量(或产值)排污控制指标、单位产量(或产值)用水指标、燃料消耗指标、原材料消耗指标等。这些标准和指标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公布,即成为污染源控制的法律依据。
(2)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有关标准,控制污染源的排放量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调查确定污染源后加以监督,发现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污染源,即对责任者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以促使责任者削减排污量。也要推动有关方面改革生产工艺,改造设备,改变原料,改变燃料构成,综合利用资源,以及采取有效的治理方法等,减少或消除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不论是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其他管理手段制定排污标准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通过管理技术、工程技术以及其他技术措施的实施才能实现。污染源的技术控制包括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预防是指利用技术手段防止或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如利用无毒无害工艺代替有毒有害工艺;利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材料代替毒性高、害处大的原材料;研制新型设备代替陈旧设备;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综合利用资源;从废弃物中回收可用资源。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还需要依靠治理来进一步减少污染源排放,治理是指对已经产生出来的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但应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即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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