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镬,汉语词语,拼音是tāng huò,指煮着滚水的大锅。古代常作刑具,用来
烹煮罪人;比喻痛苦的处境;
死刑的一种,也作“烹”,是把人放在
大镬,用滚汤将人活活煮死的酷刑。
《
淮南子·说山训》篇有“尝一
脔肉,知一镬之味”之语,高
銹注:“有足曰鼎,无足曰镬。”颜师古也说:“鼎大而无足曰镬。”因为烹人要用鼎或镬,所以,古时就把这种
酷刑叫做
镬烹、
鼎镬或汤镬。如《
汉书·刑法志》说“陵夷至于战国,……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肋、镬亨(烹)之刑”,《旧唐书·魏元忠传》说:“既诛贼谢天下,虽死鼎镬所甘心”。《史记·廉颇蔺相如传》:“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臣知欺大王之罪当
诛,臣请就汤镬。”(《
廉颇蔺相如列传》高中语文必修4) 今得杀身自效,虽蒙
斧钺汤镬,诚甘乐之。臣事君,犹子事父也。(见《汉书·苏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