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勃
南宋官员
汪勃(1088~1171年),字彦及,黄陂村(今黟县碧山村)人,南宋官员。
人物生平
南宋绍兴二年(1132)进士。初任严州建德(今浙江省)主簿,后任池州建德县丞。绍兴十三年(1143),汪勃入京,升太常卿主簿,入御史台检法官为监察御史。当时,高宗“厌戎马久,思壹休息,罢诸将兵”,朝中主战派却提出“父兄仇未报,兵未当罢。”高宗不听,并且让主和派“居纪纲地,共持国论”。汪勃有事进奏,恰遇高宗在手书《孝经》,借此机会他奏道:“显仁后归,孝之大也,请刊石,摹以赐群丞、诸生,示天下子道”。婉转地劝谏高宗要尽子孝道,北迎二帝。此时,蔡京之子蔡攸来临安,汪勃上疏历陈靖康之祸变的缘由经过及损失,朝堂群臣都不忍心听下去,高宗读后也悲愤万分,当即下令蔡攸即刻返回所贬之州,对蔡京子孙一律不用赦令。此后一段时间,朝廷主战派居于主流。高宗以为汪勃“知大礼,明治道”,提升为谏议大夫兼侍讲。
内侍押班赵辙凭借得宠,在京师扬威作势,恣意霸占别人房屋,汪勃上奏斥责并驱逐出宫内。高宗曰:“逐一内侍而其类皆竦,人知畏也。”以为汪勃可大用,于是迁御史中丞。绍兴十七年(1147),汪勃调升签书枢密院兼权参知政事,封新安郡侯,后以端明殿学士兼摄东府事。
秦桧得志,便开始在朝中结党营私,排除异己。汪勃所任官职并非秦桧所引,与秦桧关系保持一定距离,相持年余。秦桧见不为所用,嫉恨在心,常常沮塞其中,使汪勃政见主张不得呈送至高宗案前。秦桧得到高宗赏赐犀带一条,当得知汪勃也得到一条后,心中更为不平。汪勃得知慨然曰:“吾可以去矣。”于是,辞官“退就田里”。高宗“知公为桧发也,重慰藉以旧职,食宫观禄终。桧在不敢动摇公者,上力也”。
秦桧死后,汪勃复起知湖州。任期内极为廉俭,未尝妄废公家一钱,政以慈爱为主,百姓称之“贤哲太守”。孝宗即位,汪勃年已近八旬,没多久便以年迈辞官归里。
回乡后的汪勃“诚笃款尽,自少至老不欺无妄,尤简朴安详。尝行畴垄中与农坐桑语,尔汝如一人。”常在青黄不接时,低价售出稻谷,乡民多受其惠。乾道七年(1171)四月,汪勃卒于碧山家中,享年84岁。孝宗追赠汪勃为龙图阁学士。
《说斋随笔》曾记:一天,汪勃从外面回来,见有一人头发蓬乱从自家门中出来,“问之,方因卖薪入宅有忤,公愀然不悦,曰尔何以归见家人,乃脱己帽授之,竟不冠家归。家人怪,问不应,亦不复冠,恳请累日,方复常。云;‘汝等去他人之巾,尤去我之巾也’”。
家庭成员
汪勃生有四子:汪作砺、汪作舟、汪作霖、汪作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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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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