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可受》是
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
文言短篇小说。主要内容是:湖广黄梅的汪可受,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二世为骡,三世为农民。他终于生汪秀才家,先是为怕暴露实情惹祸,便装作哑巴,后来开口说话,显露出惊人才华,从此一帆风顺,“少年成进士,官至
大同巡抚”。
黄梅确有汪可受其人,为明代万历己卯年(1579年)举人,至今当地还流传关于他的大量传说,其中包括《投胎转世》、《门栓哑》等。其基本内容不仅和《聊斋志异》相同,而且更加丰富、生动、离奇,具有古老、
朴野的民间风格,从而可以断定其为《聊斋志异·汪可受》的原生形态,或者说准原生形态。
湖广黄梅县汪可受[1],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读书僧寺。僧有牝马产骡驹,爱而夺之。后死,冥王稽籍,怒其贪暴,罚使为骡偿寺僧。既生,僧爱护之,欲死无间[2]。稍长,辄思投身涧谷,又恐负豢养之恩,冥罚益甚,遂安之。数年,孽满自毙[3]。生一农人家。堕蓐能言,父母以为怪,杀之,乃生汪秀才家。秀才近五旬,得男甚喜。汪生而了了[4];但忆前生以早言死, 遂不敢言。至三四岁,人皆以为哑。一日,父方为文,适有友人过访,投笔出应客,汪入见父作,不觉技痒,代成之。父返见之,问:“何人来?”家 人曰:“无之。”父大疑,次日,故书一题置几上,旋出[5];少间即返,翳行悄步而入[6]。则见儿伏案间,稿已数行,忽睹父至,不觉出声,跪求免死。 父喜,握手曰:“吾家止汝一人,既能文,家门之幸也,何自匿为?”由是益教之读。少年成进士,官至
大同巡抚[7]。
[1]湖广
黄梅县:即今湖北省黄梅县。湖广,行省名,元至元年间置,治所在今武汉市武昌,辖今湖 北省大部,湖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部及广东、贵 州小部分地区。明代辖境有了变化。清康熙六年分为湖南、湖北二省。汪可受,字以虚,万历庚辰进士,曾任吉安知府、山西布政使,后擢兵部
侍郎, 总督
蓟辽。见《湖北通志·人物志》。
湖广
黄梅县人汪可受,能记得前生三世的事。第一世是秀才,在一座寺庙里读书。寺僧有匹母马,生了头小骡驹,秀才见了很喜欢,从寺僧手里强夺了去。死后,阎王稽查生死簿,愤怒他贪婪暴虐,罚他托生为骡子,赔给寺僧。
骡子生下后,寺僧十分爱护,想求死又没有机会。稍大点,骡子常想跳到山涧里自尽,又怕辜负了寺僧的豢养之恩,到阴间里处罚会更重,只得安心活着。
几年过后,骡子孽满,自己死了。托生到一个农人家里,刚出生就会说话,父母以为是妖怪,弄死了他,才又投生到汪秀才家。汪秀才年近五十,意外得子十分喜欢。汪可受一生下就很聪明,但想起前生是因为说话过早被弄死的,便不再说话;直到三四岁,人们还都以为他是哑巴。
一天,他父亲正在写文章,有客人来访,便放下笔出去会客。汪可受进去看见父亲的文章,不觉手痒,提笔续完。父亲回来后见了,问:“什么人来过?”家人说:“没人来。”父亲十分惊疑。第二天,故意写了个题目放到桌子上,便出去了;一会儿又返回,蹑手蹑脚地进来,见儿子正伏案握笔,纸上已写了好几行。汪可受忽抬头看见父亲,吓得叫出了声,跪在地上哀求饶命。父亲很高兴,握住他的手说:“我们家就你一个儿子,既然会写文章,这是全家的荣耀啊,为什么要隐瞒呢?”从此后,更加教他读书。汪可受少年考中进士,后来官至
大同巡抚。
蒲松龄(1640~1715 年),清代杰出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