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镛(1729-1804),字东序、号芝田,
山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人,清朝政治人物、榜眼。乾隆四十年,登进士一甲二名进士,改翰林院编修。乾隆四十四年,任广东乡试副考官。乾隆四十五年,任陕甘学政。嘉庆二年,改湖广道监察御史。嘉庆四年,任掌湖广道监察御史、会试同考官。嘉庆七年,任礼科给事中。嘉庆十二年,任兵科给事中、通政使司参议。次年,任大理寺少卿、光禄寺卿,后任顺天府府丞。
汪镛勤奋好学,开始进入书塾,每日读书达万言。到了19岁,进学府。经乡、会试中式,殿试赐汪镛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抡才大典,汪镛在传胪点到他榜眼时,他未到,结果刚一登第就立即获罪被罚俸禄。乾隆四十四年,汪镛出任广东乡试副考官。
乾隆四十五年,汪镛外任陕甘学政,通过考试生童,选择其中才干堪造就的生员,不时接见他们。汪镛又是亲口讲解,又是撮画,不遗余力。他尤其体恤寒门峻户的才子。凡禀生入考贡生,念他们长途跋涉,远道而来,下令只要一到,立即投入考试堂参加科考。在分发贡取名单时还特令加上籍贯,使贡生收到通知的时间不得过三日。原来在学古书院肄业的诸生有数十人,考虑生员不同科考地点,如果是到其他郡去考的,立即回去,进行准备临考;远来的士子,一并发给路费。后来,汪镛因坐失察,被降三级调用。不久,奉特旨赏还翰林院编修职。随后,因父丧,汪镛丁忧回家。服阙,回京供职。
嘉庆元年,汪镛擢升湖广道监察御史,历任礼部给事中,兵科给事中。嘉庆四年,充会试同考官。嘉庆七年,汪镛巡视东城、西城。偕同刑部侍郎祖师之,前往查实金乡案,使冤屈的得到平反。又偕同刑部侍郎瑚素通河勘察,落实交河县的科派夫马案;又审理清楚德州等地方控告的案件。汪镛擢升通政司参议。嘉庆初期,大雨造成河堤决口,直属土地遭受灾害,汪镛奏请根据当时情况,将粮仓平粜,以赈济灾民粮食;他严查关口,督促商运粮食的畅通,禁止私贩囤积居奇、坑害百姓;暂缓采购入官仓谷米,以维护民众的人力物力。他还向朝廷陈奏:制止摊征河工、搜刮银两的弊端。以及久任总督、巡抚的要员、官吏不要轻易更换、调任;这些意见全都切中时事要害。汪镛又以刑部审讯必定牵连人证,将与案情相关的所有人一概收监,奏请:分别安排各省忖度是释放、还是收监人犯;按照案情,分别确定是一路同行,还是分三路分别提审,以便符合定例法律。汪镛所呈章奏,有留用的,回来后立即焚烧草稿,外人全都不知道。嘉庆十二年,汪镛复任陕甘学政。他奖掖人才,一如既往。嘉庆十三年,汪镛授大理寺少卿,转光禄寺卿。正赶上侍郎
广兴因为在山东造冤案,贪婪纳贿而犯罪。山东科道等一直没提出纠正、参奏,汪镛等官员均降一级调用。汪镛也在其中。嘉庆十四年,汪镛回京补顺天府丞。他以年迈告老归乡。卒在家乡。年84岁,汪镛的职位累迁,以编修衔,此任达三十年,一直到垂老年纪,汪镛才开始改任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