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盐务局成立于2000年3月,是汶上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负责本区域内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隶属于
济宁市盐务局。汶上盐业公司原是
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隶属于
济宁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单位简介
2010年8月,
山东省盐务局批复设立梁山盐业公司汶上分公司,负责汶上县辖区内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原汶上县盐务局的牌子予以保留,汶上县行政区域内的盐政执法工作由
济宁市盐务局统一负责。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的法律、法规、政策。
2 、研究制定全县盐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3 、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对加碘盐的生产、加工、运销、经营和质量检测实行统一管理。
4 、负责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县的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 5 、加强行业管理,推进所属企业体制和机制改革,指导企业搞好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工作。
6 、对小业盐实行计划管理。
7 、统一管理盐业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和评价盐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 、组织领导本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机构改革前机构设)
内设综合室(党政办、政工、计生、法制)、财会科(审计、统计)、工业盐科;(股级)
下属城区稽查队、南区稽查队、北区稽查队,城区食盐供应站、南区食盐供应站、北区食盐供应站。(股级)
领导班子
(机构改革前最后一任班子成员)
代德田:汶上县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负责主持全面工作。
刘宜军:汶上县盐务局副局长、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