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文化馆
汾阳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汾阳市人民文化馆是汾阳市全民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位于文峰街24号,建筑面积2040平方米,文化馆内设办公室、文艺部、美术部、少儿辅导部、文学创作室、文化产业部6个组室。
历史沿革
汾阳市文化馆起初为汾阳县文化馆,始建于1948年,馆址在鼓楼东街13号原广智院内,主要任务是结合中心工作,宣传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1950年,文化馆和县民宣队合并。文化馆长期在农村活动,利用图片展览、文艺演唱,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教育人民群众学科学、学文化、破除迷信、积极生产。
1952年,开办了图书阅览室、游艺室、文物室,利用黑板报、广播筒、幻灯表扬好人好事和报道新闻时事。
1959年,汾阳、文水、交城3县合并,文化馆也随之合并。
1969年9月,汾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文化馆更名为汾阳县文化馆革命领导小组。
1970年,汾阳县委批准成立文化馆、新华书店联合党支部。
1975年10月文革后期,成立汾阳县文化局,恢复原汾阳县文化馆名称。
1978年正式成立了汾阳县图书馆(现汾阳市图书馆)、1979年正式列编农村文化工作队(后更名汾阳县文工团、汾阳市文工团)、1984年正式成立汾阳县博物馆(现汾阳市博物馆),以上三个部门相继由文化馆分出。
1996年汾阳撤县设市,文化馆更名为汾阳市人民文化馆。
2004年,汾阳市人民文化馆在全国首次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评估定级中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主要工作
策划、组织并具体实施每年各大节假日间的各项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承担汾阳市女子合唱团、汾阳市老年大学、汾阳市晋剧票友协会、汾阳市书法家协会、汾阳市室内民乐团以及汾阳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等文艺骨干的业务辅导工作;利用节假日馆地办班的模式,对青少年进行文化艺术培训;积极为省市以及全国举办的各类赛事组织、推荐参赛节目和参展作品,促进汾阳市文化事业发展;致力于推动农村群众文化的发展,弘扬民间艺术;致力于传承和保护汾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汾阳市人民文化馆获得传统舞蹈“秧歌(汾阳地秧歌)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1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公示为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二级馆拟命名单位。
历任馆长
参考资料
汾阳市文化馆.吕梁热线.2009-09-18
市区概况.中国汾阳政府门户网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0 18:08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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