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自然资源局
沁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沁源县自然资源局是沁源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党务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会议的组织、文秘处理、信息综合、档案、保卫、接待、资产管理、人事管理、工、青、妇、计生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财务室负责财务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各类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做好季报、年报等各类报表及统计工作。
  矿产地环股负责采矿、探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矿产资源的保护、调查、规划和开发利用;地质、矿产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地勘资料的汇交和管理,对权属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规划地籍股监督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全县地籍统一管理,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和变更调查、登记发证、土地使用证书年检;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工作;负责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
  耕保利用股负责农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和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农地转用审报批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报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补充方案的审批与管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农地分等定级工作;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依法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抵押、作价出资等交易行为。
  综合测绘股(即“县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管理全县测绘单位资质认证和测绘任务登记;保护辖区内的测量标志、依法管理测绘市场;负责监督重大测绘项目的招标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确认,以及本县地图编制、审查、出版、展示等工作。
  2012年5月,增设纪检监察室、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地质灾害监测中心三个内设机构。
  1、沁源县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有关国土资源的规范性文件;协调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组织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巡查、调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国土资源信访接待、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2、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沁源县土地收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收购储备;对县城规划和旧城改造中需调整盘活的土地进行收购储备盘活;管理储备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无主地(即无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以及因单位搬迁、破产、改制等原因闲置的土地;管理使用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3、沁源县地质灾害调查中心
  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地质环境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动态资料的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负责各类国土资源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矿山测量、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等基础测量、测绘工作;负责组织国土资源数据库及系统网络建设;承担县级数据中心职责。
  国土资源所
  2006年7月,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沁河、李元、灵空山、郭道、聪子峪、王陶六个国土资源管理所,六个国土资源中心所为国土局直属事业单位,人、财、物由国土局统管,中心所组成人员从国土局内部事业编制人员中进行调配,不得增加财政负担。国土资源所其职能为:
  负责辖区国土资源开发、管理、保护工作;负责非农建设用地及农村居民宅基地的审核、报批,做好辖区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权属变更等工作;做好辖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管理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矿山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资源综合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土地、矿业、测绘市场的日常动态巡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履行国土资源检查权、调查权、制止权;做好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做好矿补费、土地复垦费的代征、催缴工作;完成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郭永强:负责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拴明:分管办公室(包括党办、财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股、地质灾害调查中心、脱贫攻坚工作、工青妇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晓明:分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勘查与生态修复股、测绘地理信息股、行政审批股、纪检室、测绘管理办公室、不动产登记中心、收储中心,并负责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工作。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邓旭峰:负责执法监察大队工作,分管自然资源法规与督察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沁河自然资源所、郭道自然资源所、灵空山自然资源所、李元自然资源所、王陶自然资源所、聪子峪自然资源所。
  正科级干部杨俊文:协助王拴明副局长分管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股、脱贫攻坚工作、工青妇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李凯:协助郭晓明副局长分管测绘地理信息股、纪检室、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工作。
参考资料
领导班子分工.沁源县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03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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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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