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华,女,1924年10月出生,浙江
杭州人。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批国家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锡剧代表性传承人。
一级演员,享受
国务院特殊津贴。2021年荣获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沈佩华,曾先后当选为江苏剧协理事,中国剧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1937年在上海学艺,从事舞台生涯50余年,在锡剧舞台上塑造了众多令人难忘的艺术形象,形成了独特的“沈派”艺术。
其中《
庵堂相会》一剧,参加
华东区六省一市的戏曲大赛,荣获表演一等奖金质奖章。1956年此剧由
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摄成
舞台艺术片。
锡剧电视连续剧《
玲珑女》(饰国太)获第七届全国戏曲电视剧一等奖。1989年个人传略被收入《古今中外名女人辞典》;1991年被收入《中国当代名人录》;1992年被收入《中外文学艺术名人肖像》;1997年被收入《世界华人文学艺术界名人录》,1995年由
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了《离合悲换七十秋-----沈佩华的艺术生涯》一书。
2024年2月2日,在龙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省锡剧团团长陆建伟,副团长张金华、汤达、蒋高松走访慰问我团101岁老艺术家沈佩华,并送上节日的祝福和问候。衷心祝愿沈佩华新年大吉、健康长寿、锡剧“沈派”艺术长青。沈佩华作为锡剧界的元老功勋,为锡剧事业的传承发挥着模范的作用,对锡剧艺术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