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海江,男,汉族,1969年9月生,陕西子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西北农业大学园艺系果树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农学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
历任北京市海淀区
海淀乡党委(
万柳地区工委)副书记、海淀乡(万柳地区办事处)副乡长(副主任)、海淀乡振海农工商总公司总经理;海淀乡(万柳地区办事处)乡长(主任);北京市海淀区
青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主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中关村大街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8年11月,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
负责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管理、公园管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工作。兼任新闻发言人。分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松山林场管理处)、直属林场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