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指数期货是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资产的
股票指数期货,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收一定点数的股价指数的
标准化期货合约。
高杠杆性:当前沪深300指数
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规定,
保证金比率为12%,那么投资杠杆为8.3倍。这种投资杠杆是没有任何资金成本的。要求是基于当日无负债结算的前提,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流以备
追加保证金。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出发点是保值而非盈利。股指期货套期保值者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而必须放弃可能获得的部分收益,这种被放弃的可能收益正是投资者为实现保值目标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当投资者将要收到一笔资金,但在资金未到之前,该投资者预期股市短期内会上涨,为了便于控制购入股票的价格成本,他可以先在股指期货市场上投资少量的资金买入指数
期货合约,预先固定将来购入股票的价格,资金到后便可运用这笔资金进行股票投资。尽管股票价格上涨可能使得股票购买成本上升,但提前买入的股指期货的利润能弥补股票购买成本的上升。
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在投资者持有股票组合的情况下,为防范股市下跌的
系统风险而卖出股指期货的操作策略。
作为已经拥有股票的投资者或预期将要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如
证券投资基金或股票仓位较重的机构等,在对未来的股市走势没有把握或预测股价将会下跌的时候,为避免股价下跌带来的损失,卖出
股指期货合约进行保值。一旦
股票市场下跌,投资者可以从期货市场上卖出的股指期货合约中获利,以弥补股票现货市场上的损失。
套利交易源自相关标的间的定价失效,其不仅能纠正过度投机所造成的市场无效性,而且能锁定无风险的收益,是一种风险转嫁与价格修正的市场机制。
参照IOSCO的建议原则,从合约设计方面对比分析
沪深300指数期货推出后的运行状况。沪深300指数期货标的指数编制科学,合约规模大,保证金率高,持仓限制规定严格,最后结算价设定合理,能够有效减少过度投机,最大程度防止操纵,鼓励进行套期保值,促进
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现货市场的有序运行与良性互动。
股票价格指数衍生产品在场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已成为市场发展必选产品,如何保证其安全高效运作是市场组织者与监管者的首要职责。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技术委员会于2003年2月发布了关于股票指数与指数衍生产品的报告,提出为保证市场公正、有序运行,指数衍生产品发展须注重的三个建议原则:(1)合约设计,应最大程度减少操纵的空间以及在合约期满促进衍生产品与现货市场价格的有序收敛。(2)适当控制,确保衍生产品市场和现货市场在市场压力下有序运行。(3)妥善安排,以便有效协调指数衍生产品市场和标的现货市场之间的监管。本文基于这三个原则,从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设计的主要条款探讨其推出后市场运行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