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盐业管理办公室是河北省流通领域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机构,正处级建制。
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是以资产联结为纽带,联合全省11个市级盐业专营公司和有关盐场组建的,以食盐专营为主,集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物流配送、盐化开发于一体的全省性大型集团公司,二者合署办公。
河北省实行产销分离的盐业管理体制。
河北省盐务管理局负责生产领域,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负责流通领域,设立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盐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1996年12月省人大制订颁布、2002年11月修改、颁布的《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中,对供销社的盐业经营管理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各级供销合作社根据省政府授权具体负责碘盐批发和零售的监督管理”、“碘盐的批发业务,由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所属的食盐经营企业经营”。
2001年2月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省供销社机关职能、编制和经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省供销社的盐业管理职能和任务做了进一步明确:“按照《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省政府授权,具体负责全省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负责食盐批发、零售的监督管理和许可证管理,负责市场工业用盐的归口经营,做好全省食盐专营工作。”
夏永利: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兼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盐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胡文菊: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盐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盐业专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