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是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
历史沿革
2019年12月2日,
河南省教育厅 、
河南省财政厅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申报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通知。
2020年8月24日,经高职学校自愿申报、各地和有关部门审核推荐,并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核、专家“线上通讯评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评审委员会审定,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名单公布。
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水平学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高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高职(专科)学校合格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2.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思路清晰,坚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定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3.学校办学定位准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积极参与国家或我省重大战略任务,在服务“一带一路”、健康中国、乡村振兴、“三区一群”国家战略和郑洛新“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有内部
质量保证体系;学校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上届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0%。
4.学校在以下10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6项:
(1)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学校是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或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或省级
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理事长单位。
(3)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或近两届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或近两届学校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4)主持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专业
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或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省级高职院校立体化教材项目,且应用效果好;或主编省级及以上“十二五”“十三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
(5)承担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且成效明显(仅包括
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1+X证书试点)。
(6)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级示范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国家级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
(7)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或教学管理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院校的优秀典型(教学管理50强)或学生管理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院校的优秀典型(学生管理50强);或被评为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或获得省级高等学校众创空间建设项目,或为省级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或获得教育部
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设立有境外培训学院,或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和培训,或有省教育厅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留学生。
(8)近五年承办过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牵头举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或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9)近五年学校教师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仅包括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中原学者、中原教学名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或拥有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团队,或拥有省级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或拥有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或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10)有省级及以上协同创新中心、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重点实验室、技能大师工作室、示范性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之一。
建设名单
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名单(共 34 所学校,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标识码排序,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