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机关
法人组织体的组成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法人、决定法人意思而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法人是有独立意志的主体,它的意志是通过其机关形成、表示和实现的,机关是法人成为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法人机关可分为:(1)意思机关;决定法人意思的机构,也称决议机关,如股东会,社员大会等。(2)执行机构,执行法人事务的机构,如董事会、厂长、经理等。法人机关一般是一个集体,也可以是一个人。法人机关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机关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机关代表法人进行活动时不需要专门授权,其权限是由法律、章程规定的。法人机关必须在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超过这一范围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基本概念
法人的机关是法人组织体的核心组成部分,负有形成法人意思和代表法人活动的职能。没有法人的机关,法人就无法实现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主要构成
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构成,其表现形式可以是由若干自然人集体组成的一定机构,即合议机关(如: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也可以是以单独的自然人个人,即独任机关(如公司的董事长、经理等)构成。
分类
法人的组织机关按其职能区分有以下几种:
意思机关
意思机关也称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是形成法人意志的机关。意思机关如人的大脑,故是首脑机关。在社团法人,意思机关是社员大会、公会的会员代表大会等。在社团人数不多时可以全体社员大会为意思机关,在社员人数太多无法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时,可以以社员代表大会为意思机关。根据财团法人的性质,其不得有意思机关,其以捐助他人的意思为法人的意思,如前述,“扶贫基金会”只能以捐助人的意思将捐助财产用于扶贫,自己不得另设意思机关,决定该扶贫财产的使用,如用于盖办公楼、为会长买汽车等。
执行机关
这是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捐助人意思等事项机关。任何法人皆须有执行机关,否则法人的目的事业无法完成。社团法人的执行机关由单个自然人担任时,成执行董事或执行理事等,由自然人团体担任时称董事会或理事会等,财团法人的执行机关,通常是自然人团体、如理事会等。
代表机关
1、代表机关的概念。这是法人的意思表示机关,代表机关对外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是法人的对外机关,犹如自然人的喉舌。代表机关必须由单个自然人担任,故称为法定代表人。
2、法人代表意思表示的效力。代表机关的权限由掌握章程或捐助人意思决定,担任法人代表的自然人在代表法人对外为意思表示时,其自然人人格被法人吸收,不再代表自己。故代表所作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归于法人,即使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的效力。
3、担任法人代表的条件。在积极要件方面,担任法人代表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消极要件方面,必须是没有被法律禁止行为的自然人。
监督机关
这是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的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监督机关不是法人必设机关。监督机关可由单个自然人担任,也可以有自然人团体担任,在自然人团体担任时称监事会。
法人分支机构
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便于拓展业务,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活动的法人分支机构也需要进行登记,如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要进行营业登记。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必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
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的机关也不同,法人机关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而法人分支机构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能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07 19:39
目录
概述
基本概念
主要构成
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