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的本质之不同判断可以达致不同的法哲学研究路向,由此出发,本书作者根据“人是文化(符号)的动物”、“人是政治(城邦)的动物”、“人是利益(功利)的动物”、“人是道德(价值)的动物”四种人性判断对“文化符号视角的法哲学”、“政治一组织视角的法哲学”、“经济一利益视角的法哲学”、“价值—道德视角的法哲学”四种法哲学路向作了庖丁解牛般细致入微的分析。
谢晖,男,1964年生于甘肃天水,现为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山东省法理学会会长。已出版的学术著作有:《行政权探索》、《
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法学范畴的矛盾辨思》、
《法的思辨与实证》、《法律:诠释与应用》、《法律的意义追问》、《法理学》、《中国古典法律解释的哲学向度》、
《象牙塔上放哨》等。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学术随笔70余篇。主编大型法学丛书《法理文库》和《公法研究》;主编《民间法》和《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担任《中国诠释学》的主要编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