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
司法行政机关及
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
诉讼和
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
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
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
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
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
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定义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
法律内容的
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
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用途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
实体法、符合
法定程序;
②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③内容的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
⑤使用的实效性。
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
首部: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
正文: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
尾部: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种类划分
常见种类
民商裁决文书、行政裁决文书、刑事裁决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非诉法律文书、公司管理文书、
公司清算文书、常用法律文书
分类依据
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
侦查文书、
检察文书、诉讼文书、
公证文书、
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
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
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分类详述
一、民事诉讼类:起诉状、反诉书、答辩状、代理词、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宣告失踪申请书、宣告死亡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再审申诉书;
二、婚姻家庭类:婚前财产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抚养子女协议书、遗赠协议书、遗赠抚养协议书、收养协议书;
三、公司类:各类公司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各类规章制度、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办法、劳动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等;
四、劳动类:劳动合同书、劳务合同书、劳动仲裁申诉书:
五、刑事诉讼类:控告状、刑事自诉状、取保候审申请书、上诉书、再审申诉书;
六、行政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诉讼起诉书、行政诉讼答辩书、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上诉书、行政再审申诉书;
七、经济类:
买卖合同、转让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承包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赠与合同、经营合同、合伙协议等;
写作要求
原则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主旨要求
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理由要求
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
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
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
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叙事要求
1. 叙事的原则要求:
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
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
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
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
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2. 叙事的几大要素: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
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
态度以及证据等。
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引证要求
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
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
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
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语言要求
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
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常见问题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
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
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
(1)要以事实为根据。
(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
(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
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
(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过过于抽象、笼统、概念化。
2、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3、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
有以下四种:
(1)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
(2)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
(3)按综合归纳法叙述;
(4)多种方法并用。
公安机关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侦查文书分为哪几类?
分为:
1、立案、破案类;
2、律师介入类;
3、强制措施类;
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
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
6、延长羁押期限类;
7、侦查终结类;
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包括那些内容?
1、案件受理情况; 2、立案根据; 3、立案理由; 4、侦查计划。
1、概念: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
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2、作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
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分类、制作和基本要求?
1、分类:
(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的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和民事、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两大部分。
(2)按照文书公开对外与内部使用的不同,刑事案件的法律文书,又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两部分。
(3)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
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记忆,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
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
(4)按照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部门分工和案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反贪污贿赂与法纪检察)案件文书,监所检察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包括刑事赔偿)文书和民事、行政检察文书。
(5)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
起诉书),填空式方式(如
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
送达回证)四类。
2、制作:人民检察院对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必须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不能允许发生丝毫差错,否则将会给检察机关和国家的威信带来不良影响。
3、基本要求:(1)准确规范。(2)严格依法。(3)说理充分。(4)办案及时。
起诉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的文书。
2、作用: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交付审判的文件,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引起
第一审程序的刑事审判活动,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凭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对被告人及其
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叙述事实要客观、准确。起诉书叙述的犯罪事实,必须是与犯罪事实本身具有同一性。
(2)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事实要素主要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
(3)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各种犯罪行为的事实安排顺序不尽相同。一般常见的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
(4)叙写事实要正确处理特殊问题。
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
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叙述犯罪事实之后,也应一并叙明;
四是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时,应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
五是共同犯罪案件,一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写该在逃犯姓名时,可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另案处理”。
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阐述起诉书的理由主要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
(2)准确引用法律。
(3)准确阐述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
(4)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或行政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2、种类:刑事、民事、行政抗诉书。
3、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什么是刑事抗诉书?种类有哪些?
1、抗诉书概念: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载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1、概念: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文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
2、作用: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刑事法律、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又是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制作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刑事审判人员的一项重要任务。
3、类别: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刑事案件,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认被告人是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哪些事实不能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
1、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2、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缺点错误的;
3、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
4、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
5、应按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
1、叙述事实时,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否具备
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2、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3、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4、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
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包括哪几项内容?
包括事实、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
1、事实:(1)控辩双方的意见;(2)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
2、理由:(1)确定罪名;(2)确认量刑情节;(3)对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清哪些要素?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理由是判决的灵魂。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确定罪名,应以我国刑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2)确认量刑情节。(3)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对于辩解、辩护的主要理由,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4)确认辩解、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5)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常用的文书之一,其格式、内容和制作方式与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内容一般比较简单。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作用:民事裁判文书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民事法律、法规,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解决
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工具,又是宣传
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还是客观地衡量审判工作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它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人民内部的安定团结,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3、种类: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书,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
民事调解书、民事决定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按照审判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为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和第二审民事调解书,再审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裁定书和再审民事调解书。此外,还有为适用
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督促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而制作的民事裁判文书。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和作用?
1、概念: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对审理终结的第一审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案件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2、作用: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是民事判决书的一类。民事判决的作用是一致的,基本根本作用在于正确地处理各类民事权益纠纷,保证我国民事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结果制作要求是什么?
书写判决结果,要求做到明确、具体、完整。
明确,就是主文要明确地指出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结论。
具体,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必须是具体的,应具体到如何履行、何时履行。
完整,就是主文决定的事项要全部交代清楚,不要有遗漏。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应当写明: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4)上诉期间和上诉法院。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民事裁定书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
2、种类:民事裁定书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依照法律不同的规定,还可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民事一审裁定书适用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第一审民事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
终结执行;(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
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民事调解书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地达成的协议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民事调解书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诉状?诉状的作用?
是指各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书或委托他人代书的向司法机关提出指控、答辩或申诉等法律意见的书状。它通常被称为“状子”。符合法定要求的诉状,有引起诉讼并促使诉讼活动深入发展和最后得以解决诉讼实体问题的重要作用。
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1、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3、尾部。
什么是民事起诉状?
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呈送的指控被告的书状。
什么是民事上诉状?
民事案件的原被告双方,不服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的要求改判的诉状,称民事上诉状。
什么是辩护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是指在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
核心内容是辩护词的第二部分,即辩护理由、主张。
什么是代理词?它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被告所委托的
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审理阶段,为维护其所代表的一方的合法权益,发表的指控、答辩的演说词,被称为代理词。
它的核心内容是理由部分,因为这是能否充分阐明起诉理由或反驳对方起诉意见的关键内容。
范文
原告:XXX
被告:XXX
(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本诉状副本 份。
其它证明文件 份。
注:
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
相关教材
暨大版
1. 基本信息:
书名:法律文书
ISBN:781079747
作者:盛永彬//徐涛
定价:46
页数:486
出版日期:2006-9-1
开本:16开
2. 教材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高职高专类法律院校及
高职高专院校的法律专业的教学特点和学生的就业方向,结合实际工作中法律实务的现实需要,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公检法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公证与仲裁机构,以及律师常用的法律文书(附通用的行政公文)文种。对每一具体法律文书的阐述,坚持以
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主线,以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最新出台的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及制作要求为依托和蓝本,以生动、仿真的实务范例相佐,并辅之以制作注意事项提示,突出展示了每一法律文书的技能性和实用性。该书既凸显了其独有的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便于学生理解、把握和易于操作的风格,又表现出结构规范、逻辑严密的特点。不仅适合高职高专类法律院校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法律专业作为教材使用,而且是值得公检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及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其他
法律工作者参考与借鉴的工具书,是其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得力助手。
3. 图书目录
前言
第一章 法律文书概述
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性质和作用
第三节 法律文书制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构思与表达
第二章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第三节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
第四节 破案报告
第五节 呈请刑事拘留报告书
第七节 预审终结报告
第八节 起诉意见书
第九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
第十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立案文书
第三节 侦查法律文书
第四节 起诉书
第六节 刑事抗诉书
第四章 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第四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第六节 刑事裁定书
第五章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第三节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第四节 再审民事判决书
第五节 特别程序民事判决书
第六节 民事裁定书
第七节 民事调解书
第六章 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四节 再审行政判决书
第五节 行政裁定书
第六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
第七章 监狱执法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罪犯人监登记表
第三节 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
第四节 罪犯奖惩审批表
第五节 使用戒具、罪犯禁闭审批表
第六节 监狱起诉意见书
第七节 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第九节 罪犯出监鉴定表、释放证明书
第八章 看守所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看守所常用法律文书
第九章 劳动教养机关法律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劳教机关常用法律文书
第十章 律师实务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民事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三节 刑事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四节 行政案件律师代书文书
第五节 律师工作文书
第十一章 仲裁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仲裁协议
第三节 仲裁申请书
第四节 仲裁答辩书
第五节 仲裁调解书
第六节 仲裁裁决书
第十二章 公证文书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出国留学、定居、探亲需办理的公证文书
第三节 国内民事类公证文书
第四节 国内经济类公证文书
第十三章 笔录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勘验、检查笔录
第三节 讯问笔录
第四节 搜查笔录
第五节 调查笔录
第六节 辨认笔录
第七节 法庭笔录
第八节 合议庭评议笔录
第十四章 法律文书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运转处理
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立卷归档
附章 机关通用公文
第一节 公文概论
第二节 公文种类
第三节 行文规则
参考书目
山东版
1. 基本信息
编号:33274书名:法律文书学
出版社:山东人民
出版时间:2008-2-1
入库时间:2008-3-15
2. 教材内容简介
法律文书作为法律事务的文字载体,在当今社会愈来愈受到重视,其中关系到诉讼的法律文书尤其如此。不论是刘涌案、聂树斌案,其判决书都不同程度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从这些关注中我们感受到了法律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制作者责任的重大。伴随着法律文书社会价值的凸现,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制作规范需要不断的完善和 提高。
本书在积累多年的教学经验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选取了公、检、法、狱政以及律师实务部门等主要的法律文书,根据最新的格式规范予以系统介绍。本书特点有三:
一、关注法律文书制作理论的独特性。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用文书,其使用领域只限于法律事务。不论在内容、形式还是表达方式、语言风格等方面都有其个性之处,是区别于其他文书的界限所在,是每个制作者需要明确的第一 要义。
二、关注法律文书实践操作的直观性。法律文书的实践操作性非常明显,本书采用格式和实例相结合的编写体例,以直观、醒目的方式介绍各类文书,有助于读者在短时间内学以致用。
三、关注法律文书格式与范例的推新性。法律文书格式规范在不断变化,向读者介绍新的格式和实例,把目前最新的信息传递出去,是本书所追求的目标之一。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有关著述,并得到来自实践部门诸位朋友的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全书虽经反复修改,但仍会有纰漏与不妥之处,恳请同仁及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