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
检察院对
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
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不起诉是人民
检察院重要而经常运用的一项
诉讼权利,
不起诉决定书对保障人民检察院正确发挥不起诉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不起诉决定具有终止
刑事诉讼的程序效果,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表明终止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起诉决定书理应对所决定不起诉人的
诉讼地位和行为性质予以界定。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
刑事案件侦查机关(部门)移送
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行为
不构成犯罪,或者罪证不足,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应
追究刑事责任时作出不起诉决定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也是
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
刑事责任;
(一)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
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宣布和送达。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
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所在单位、被害人或者其
近亲属以及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依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而被
不起诉的人,应当告知其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四)不起诉的善后工作。不起诉决定宣告及送达后,应及时解除
强制措施,解除扣押、冻结,对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或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有关
主管机关处理等。
(五)报请批准。根据200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委员会第十届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撤销案件、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试行)》,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作
不起诉决定的要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根据2003年9月通过、2004年7月修订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查办的
职务犯罪案件作
不起诉处理的,实行人民监督员
监督制度。
对于
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2003年4月22日凌晨,曾XX翻墙进入 XX市威斯汀电化科技厂后又翻窗进入车间撬开工具桌抽屉,盗窃美国产液压冲击钻一台,德国产
手电钻一台,国产套
面板子一套,总价值680元,后将赃物追回,发还失主。
综上所述,被不起诉人人曾XX的行为已构成
盗窃罪,触犯了刑法第151条之规定,但罪行轻微,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决定不起诉。